

被误读的经济学家和经济思想
对凯恩斯而言,他被误解最大的是“国家干预”的思想。许多经济学说史学者在解释经济思想的发展时,把历史上经济思想归纳为两种潮流:自由放任与国家干预。自由放任思潮从古典学派、新古典学派直至现代的货币主义与理性预期学派(或称新古典宏观学派)。国家干预则从重商主义、德国的历史学派直至今天各种凯恩斯主义。这种归纳,看似简明扼要,实际上抹杀了即使同一思潮中各种理论之间的极为重要的差别。这种归纳简单是简单了,但你又能从中学到什么?
用一句“国家干预”来概括凯恩斯的深邃思想,是一个极大的误区,使我们对凯恩斯思想的研究进入“百慕大”这个有无限风险的境地。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1883年6月5日—1946年4月21日)。图为画家格温·拉弗拉1908年所绘凯恩斯肖像画。
国家干预首先要与经济制度联系在一起。人类社会的经济制度可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制统经济与自由经济。前者的基本特点是国家权力决定资源配置;后者的基本特点是市场机制决定资源配置。计划经济是制统经济的极端形式,自由放任是自由经济的极端形式。当然,现实中更多的体制是两者的混合。在许多制统经济中,也有私人企业,有自由市场机制在起作用。但最终决定资源配置的,还是国家权力。在许多自由经济中,也有政府在起作用,实行某种程度与形式的国家干预,但最终决定资源配置的,还是市场机制。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国家干预完全是不同的。
把制统经济下的国家干预等同于自由经济下的国家干预,是错误的。用“混合经济”来抹杀这两种经济制度的本质差别,则在理论和实践上极其危险。对凯恩斯“国家干预”的理解,首先要放在自由经济体制的框架下。把制统经济下的国家干预混同于自由经济下的国家干预,又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错误。这正是许多人用凯恩斯的国家干预来解释计划经济下国家干预的错误所在。
说他的理论是一场革命,会引起误解。所谓革命之意,是彻底否定古典经济学。其实他并不是这个意思。他与古典经济学的分歧仅在于,古典经济学认为自由市场机制调节的自由经济是无害无缺的,可以实现“市场出清”。而他认为,完全自由市场机制调节的自由经济是有重大缺陷的。只有运用经济改革由国家干预,才能克服自由经济的这些缺陷,使自由经济完美运行。他的国家干预不是对市场机制的否定,而是对它的完善。这一点完全不同于制统经济下根本否定市场机制的国家干预。
即使在自由经济的框架下,国家干预也不同于重商主义和德国历史学派的国家干预。重商主义把金银等同于财富,主张通过国家干预减少进口,增加出口,以增加国家财富。这是当时大商人的一厢情愿。德国历史学派是产生于一个经济尚且落后、国际竞争力软弱的后发国家,他们的国家干预是用国家力量保护国内民族工业的发展。凯恩斯与这些国家干预的背景完全不同。他面对的是市场机制已起决定作用的英国。但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经济活动自发地形成波动。而英国从20世纪之初起,就进入了经济衰退时期,国家干预就是要通过国家的力量使经济走出衰退。凯恩斯理论的核心是以“三论”(《货币论》《货币改革略论》《通论》)为代表的货币理论。以货币理论为基础来寻找经济衰退的原因,并找出出路。重商主义和德国历史学派的国家干预都没有这种坚实的理论基础。
正因为凯恩斯相信市场机制,所以他的国家干预并不像重商主义和德国历史学派那样靠国家的权力来达到目的,更不像制统经济下靠国家权力来配置资源。凯恩斯的国家干预是靠市场机制来达到目的。他主张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都不是强制性的,而是诱导性的,不是强制公众增加消费或企业家增加投资,而是减税或降息,鼓励消费,以及通过财政支出增加来带动私人投资。所以,政府的政策是否起作用,还要看市场的反应。这种市场反应完全是市场机制下消费者与企业的自发行为,而不是权力逼迫下的被动行为。只有公众有正常的心态,市场机制又完善,这些政策才能起作用。这里还包含了一个重要含义,即对个人权利的尊重。
凯恩斯的理论不是增长理论
我们都知道凯恩斯的一句话:“长期中我们都要死。”所以,凯恩斯的理论不涉及长期经济问题,他只关心短期经济。这就是说,他的理论不是增长理论,而是周期理论。他所有的政策都是短期内为消除衰退的应急之策,只能在短期内使用,不能长期化。
凯恩斯的悲剧正在于他的众多追随者把他的短期政策长期化。这种长期化的始作俑者是美国凯恩斯主义者,如萨缪尔森、托宾。20世纪60年代肯尼迪上台后,把凯恩斯短期应急之策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作为刺激经济的政策。这正如给人打了兴奋剂一样,当然有立竿见影的作用,经济实现了繁荣,但当兴奋剂的短期作用过去后,就是经济衰退。70年代初,美国经济出现的“滞胀”固然有多种因素(如国际石油价格暴涨),但用凯恩斯的短期政策来刺激经济增长的“发展”,罪无可赦。也正因为如此,70年代初被称为凯恩斯主义消除危机的时期。使凯恩斯的理论陷入危机的,并不是这种理论本身,而是那些自称凯恩斯主义者对其理论的歪曲或发展。
其实凯恩斯本人预见到了这一点,他反对别人把他的理论称为“凯恩斯主义”。有一次他参加一个讨论其理论的会,记者问他有什么感觉,他说:“会上除了我,都是凯恩斯主义者。”其实,各种自称为凯恩斯主义者的人,都在为自己的目的而曲解凯恩斯主义。例如,左翼新剑桥学派的琼·罗宾逊把凯恩斯在《通论》最后一章提到的改善收入分配有助于提高边际消费倾向作为《通论》的核心,并以分配理论为中心来发展凯恩斯主义,岂不是天方夜谭。
研究与阅读的未来
我一直在思考,我们把凯恩斯作为宏观经济学的奠基人,但忽略了凯恩斯关于大众心理对宏观积极影响的分析,凯恩斯的“三大心理规律”是他解释经济波动的理论,这三个规律都强调了心理因素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甚至是决定性作用。行为经济学研究的是个体心理对经济行为的影响,它能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正在于把心理与经济行为联系了起来,行为经济学属于微观经济学的范畴,而凯恩斯早就注意到大众的心理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大众心理不同于个体心理,大众心理如何形成,又如何无意识地影响宏观经济,这都是待解的问题。诺贝尔奖获得者希勒关于股市无理性行为的分析,已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如何从股市扩大到宏观经济?这才是发展凯恩斯理论的方向之一。

《凯恩斯文集》(11卷本)
作者:(英)凯恩斯
译者:李井奎
版本:中信出版集团复旦大学出版社
2025年11月
我们对凯恩斯理论的误解也好,歪曲也好,都是因为对凯恩斯的书读得太少,又不求甚解,人云亦云,鹦鹉学舌。所以,如果想走出理解凯恩斯的误区,还在于要多读凯恩斯的书。对一般读者而言,这个要求就太高了。但对于研究经济学,尤其是经济思想史的学者来说,这个要求很正常,只有他们都读好了、读懂了凯恩斯,再介绍给我们的一般读者,我们才不会误解凯恩斯,才不会拿凯恩斯的帽子到处乱戴。如今中译本《凯恩斯文集》(11卷本)的出版,为我们读懂凯恩斯的书提供了方便。
国内过去也出版了一些凯恩斯著作的中文版,但并不完整,有许多译文也不准确。译者李井奎以一己之力,十年寒窗,把这套书翻译出来了。凯恩斯的书并不好译,而我读了其中的一些,译文质量之高、之精,值得赞扬。对一些已有译本的书,译者不是简单地小改,而是根据原文重译。我相信,译者和出版社的这种努力,绝不是无功而返,一定会促进中国经济学界同仁对凯恩斯和经济思想史的研究,让经济研究更加繁荣,也有助于中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道上前进。
撰文/梁小民
编辑/罗东
校对/薛京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