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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拍“孩子险被人贩子拐走”,该罚!| 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 编辑 迟道华
2026-02-05 16:00
虚假摆拍的危害性不容小觑。

▲一博主发布视频称“自家孩子险些被人贩子拐走。”警方调查发现该视频内容为虚假摆拍。图/公安部网安局公众号


据公安部网安局,近日,四川泸州一博主发布视频称,“自家孩子在商场附近路边玩耍时,险些被人贩子拐走。”不过,警方调查后发现,该视频内容为虚假摆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博主处以行政处罚。


这个所谓“拐骗”的视频可谓编得“有鼻子有眼”。视频中,孩子描述“惊险过程”称,“戴黑口罩、黑帽子,穿黑衣服”的中年男子“伸起手就想抱我”。该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属地居民恐慌。


而警方调查发现,小朋友放学后与同学一起,直接乘坐家人的车辆离开,不存在视频中所描述的“拐骗”情节或相关可疑人员。发布者王某供述,发布的视频内容为虚假摆拍。


“拐卖儿童”是公众极为敏感的话题。该博主虚假摆拍“儿童被拐”、编造传播“人贩子”虚假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的确吸引了眼球,带来了“流量”,却造成属地居民恐慌,事实上已经影响了公共安全秩序。


这种虚假摆拍的危害性不容小觑。除了扰乱公共安全秩序,还会在社会心理层面造成不良后果。一是透支社会善意。公众对儿童安全问题的关注和关心是出于本能的善意,但虚假摆拍和大肆传播让这种善意被利用。虚假视频的“反转”也可能导致公众对类似信息产生怀疑和麻木,遮蔽真正的求助信息。


二是误导公众认知。虚假的“被拐”情节,“演”起来再逼真也难免失真,大肆传播可能使公众对儿童安全问题产生错误认知,而忽视真实存在的风险,危害性可谓不小。


近年来,在短视频等平台上,已有多名博主为“起号”博流量编造网络谣言,类似自导自演的虚假摆拍视频时有出现,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轻则面临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还将面临刑事责任。


虚假摆拍“孩子险被人贩子拐走”,既违背道德伦理,又触犯法律法规。该博主被处以行政处罚,可谓咎由自取。自媒体博主不能为了流量不择手段、没有底线,否则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撰稿 / 辛河(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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