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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医生被控强奸两幼女案再审宣判
新京报 编辑 陈艳婷
2026-01-14 12:36

新京报讯 据永州中院网站消息,原审被告人刘胄赟强奸一案,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再审。2025年12月19日,本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于2026年1月14日公开宣判,判决撤销本院原二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维持原一审对被告人刘胄赟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本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刘胄赟强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刘胄赟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二人,对其中一人奸淫多次,应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原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刘胄赟有期徒刑八年适当,原二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六年不当,故依法予以纠正。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2年至2023年,湖南永州医生刘某赟(1992年出生)被指控通过网络结识两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孩(来某某和廖某某),并在酒店与其发生性关系。2024年8月,江华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刘某赟有期徒刑八年;2025年7月,永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定罪,但改判为六年,理由是“未使用暴力、未造成严重后果”,量刑偏重。此后,刘某赟的父亲、曾任蓝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刘志军提起申诉。2025年11月,永州中院作出再审决定,12月19日此案在永州中院开庭再审。


编辑 陈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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