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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11月1日起,调整案件管辖范围
新京报 编辑 樊一婧
2025-10-31 12:21

新京报讯 据“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法释〔2025〕14号),自2025年11月1日起,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九类第一审案件。符合以下九类范围的涉外民事案件以及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民事案件,由北京互联网法院管辖。



编辑 樊一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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