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立交叉巡回检察制度之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曾点名云南孙小果案、北京郭文思案,表示要吸取这些违规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
“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纠防冤错案件,促进监狱、看守所严格执法”,这是《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对巡回检察工作的定位,而巡回检察分为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四种方式。在此基础上升级的“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更是直指监狱、看守所存在的深层次违规“假减暂”和超期羁押等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跨省交叉巡回第一检察组对湖北省汉阳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巡回检察动员会现场。图/湖北省检察院
由最高检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跨省交叉巡回检察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5年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日前正式启动,这是截至目前最高检组织的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的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并首次同步开展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巡回检察,涉及10个省份。
为此,最高检抽调陕西、辽宁等地检察干警组成10个巡回检察组。最高检副检察长苗生明要求,深化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准确把握巡回检察职能定位和职责要求,高质效完成跨省交叉巡回检察任务。
记者注意到,各巡回检察组将深入检察“牢头狱霸”、违禁品管控、违规“捎买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据公开报道,此次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组已陆续完成进驻。其中,第一检察组于8月下旬至9月中旬对湖北省汉阳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现场交叉巡回检察。检察方式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察、走访单位、调查谈话、问卷调查,并将适时组织公开听证。
第一检察组组长由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王光月担任,副组长包含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副厅长陈晓、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温鸿沛。
巡回检察是一项新生的检察制度,设立至今不过7年时间,其中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则在2020年首次部署。在此之前,对监狱、看守所开展监督主要通过派驻检察完成。
派驻检察之外,为何还要设立巡回检察?
早在2009年云南晋宁县看守所发生的“躲猫猫”事件,便引发学界对派驻检察模式的讨论。检察机关的刑罚监督工作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有学者借此提出建立以巡回检察制为主、派驻检察制为辅的监所检察模式。
2009年2月,被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的李荞明意外死亡。晋宁县检察、公安机关公布调查结果称,李荞明系擅自和狱友进行“躲猫猫”游戏,不慎撞伤身亡。这一调查结果引发公众质疑。随后,云南省检察机关介入并查明,李荞明系被同监室的人多次虐待、殴打,导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最终,看守所民警李东明因犯玩忽职守罪获刑。此案还牵出看守所工作人员苏绍录,此人因虐待20余名被监管人员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在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时任最高检副检察长的胡克惠提及“躲猫猫”事件,称给公检系统的影响是巨大的,下一步将在全国严打牢头狱霸,加强驻所检察,同时把不称职的检察人员清除出去。
此后,云南孙小果死刑后“复活”涉黑一案,黑龙江讷河监狱罪犯狱内使用手机诈骗、敲诈勒索案,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人员杀死狱警脱逃案,山西“黑社会”老大任爱军违法减刑案等一系列影响恶劣的案件相继发生或曝光。
《中国检察官》杂志2019年刊文指出,派驻检察的制度设计初衷是好的,但实践中由于没有较好地实行轮岗交流等工作制度,一些派驻检察人员长期在一个检察室派驻,熟悉之后不敢监督、不愿监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时延安发文指出,监狱、看守所等部门的执法活动主要限定在机构内部,执法活动形式和内容不为外界所了解,因而其监督事项更为复杂、难度更大且监督效果不易评估。对监狱、看守所派驻检察,可以形成持续的、即时的、近距离的检察监督,但久而久之,监督工作受困于人情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出现了“重配合、轻制约”的现象。巡回检察机制的提出和实践,在派驻检察之外创设了一种新型的监督方式,通过巡回交叉式的检察,可以有效弥补派驻检察的短板。
阻扰检察、报复罪犯,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曾遇阻力
针对派驻检察“熟能生腐”“熟易生懒”等问题,2018年5月,最高检发出通知,决定在山西等8个省份的部分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同年9月,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印发通知,进一步扩大试点省份与范围,加大试点力度。
在试点基础上,2018年10月,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巡回检察上升为法定检察工作方式。2019年7月,监狱巡回检察在全国推开。
2020年11月,最高检部署开展的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收官,并首次启动了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针对首次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最高检要求,重点突出对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罪犯教育改造等开展检察,同时对上一轮巡回检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派驻监狱检察工作进行检察,发现、深挖职务犯罪线索和查处职务犯罪。
此后最高检连续组织开展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实现了参加、接受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的省份“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看守所也被纳入巡回检察范围。2022年11月,最高检首次直接组织开展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
但巡回检察同样会遇到阻力。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原厅长侯亚辉曾透露第一批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的情况。
从检察监督履职方面看,检察院监督意识不强,不敢监督,有的检察院近三年从未向被监督单位发过纠正违法通知书,而且派驻检察弱化较为严重,对监狱内很多违法违规甚至犯罪问题都不掌握。从监狱执法方面看,违法违规“减假暂”顽瘴痼疾突出,有的罪犯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仍获得减刑,不具备保外就医情形的仍然保外就医,有的监狱仍然携有手机等违禁品。
“这次去的七所监狱都是规模比较大的监狱,押犯人数在三五千以上,干警几百人。规模这么大的监狱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都不是一两年形成的,甚至可以说是十几年延续下来的问题。”侯亚辉表示。
更严重的是,有的监狱以“疫情影响和场地空间限制”为由,阻扰召开巡回检察动员会;有的监狱罪犯想反映问题,却担心检察组走之后被打击报复。“有的监狱以为巡回检察组第二天要走了,当天晚上就开始收拾犯人。”侯亚辉透露,为了发现深层次问题,最高检决定将原定一个月的巡回检察时间延长10天,围绕重点深挖细查,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根据规定,巡回检察结束后,检察组应当及时制作巡回检察报告。巡回检察组应当至迟在巡回检察结束后三十日内召开巡回检察工作情况反馈会,向监狱、看守所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通报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送达反馈意见。侯亚辉指出,要求地方有关部门扎实整改也有难度。在2020年首次实施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时发现了不少问题,也提出了整改要求,但有些省份整改并未落地。
如何发挥巡回检察的应有作用?最高检此前表示,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争取理解、重视和支持,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而随着从中央到各地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主管部门的配合度在逐渐提高。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李立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