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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4北京“账本”,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4年市级决算
新京报 记者 吴为 编辑 张牵
2025-07-25 18:31

7月25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北京市2024年市级决算。决算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支出保障有力有序,政策效应持续显现,风险平稳可控。


市级决算显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372.7亿元,增长3.1%;税收占比85.9%,财政收入质量继续保持全国最优。


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支出聚焦重点保障有力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财政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深化财税改革,提升管理效能,防范化解风险,有力支撑了首都经济持续回稳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024年,在多重困难挑战下,全市财税部门持续深化财源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稳增长政策,推动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372.7亿元,增长3.1%;税收占比85.9%,财政收入质量继续保持全国最优。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0.7亿元,增长4.1%。


同时,财政部门努力提高财政资源统筹配置能力,通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盘活存量资产、调整支出结构等措施,有力保障了全市重大战略、重点任务和民生需求。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8396.5亿元,增长5.3%,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70.4亿元,增长2.9%,聚焦保障“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区”建设、重大活动以及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500亿元


2024年,北京各项财政政策精准有效,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可持续,全力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在“稳经济”方面,北京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如持续助力企业减负。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500亿元,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比重近八成。


发挥政府投资关键作用。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216亿元,有力支持棚改、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并首次采取项目资本金方式支持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统筹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两重”(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带动汽车、家电产品销售额超340亿元。


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完善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机制,小微企业平均担保费率降到1%以下,落地科技创新担保业务超330户、融资额超5亿元。扎实推进财源建设。完善企业走访服务机制,回应企业各类发展诉求1.2万项;优化医药健康、新能源汽车等15个重点产业“一链一策”服务,独角兽企业、数字经济企业等潜力财源财政收入分别增长37.5%、16.5%。


在全国率先出台普惠托育财政补助政策,新增普惠性托位近1.9万个


去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增长8.3%,高于财政收入增幅5.2个百分点,重点支持国家实验室、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三城一区”主平台建设,推动“合作创新”政府采购全国首单落地北京。助力北京中轴线申遗成功,推动书香京城、演艺之都、博物馆之城建设,支持举办系列文化活动1.6万场。


在“惠民生”方面,去年,延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政策,统筹使用扩岗补助等资金,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9.9万人。在全国率先出台普惠托育财政补助政策,新增普惠性托位近1.9万个,适龄儿童入园率和普惠率均达93%;优化基础教育资金结构,支持扩增中小学学位近3.9万个。


支持新建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05家、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240个,新增家庭养老床位9829张。加快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支持安贞医院、友谊医院等疏解开办,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至1450元/月,调整养老金标准等惠及400余万人;落实优抚对象等补助政策,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支持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1万套(间)、竣工8.3万套(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548个。


全年压减一般性和非紧急非刚性支出30.3亿元


北京制定实施《过紧日子负面清单》,明确禁止性规定60条,全年压减一般性和非紧急非刚性支出30.3亿元;在全国率先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单位党组对6类重点预算事项管理职责;市级“三公”经费支出3.8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41.1%。


“市-区-街乡镇”三级联动开展全成本绩效管理,实现同一事项同标准、同降本、同增效,压减资金2.8亿元;对45项存量政策进行绩效评价,调整优化资金分配12.3亿元。


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部门决算的预算管理全链条应用。推动资产共用共享,调剂公物仓资产近万件。在科技、体育、住房保障等30个公共服务领域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还健全政府债券“储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制定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方案,严防新增隐性债务;完善政府债券提前偿还制度,节约未来利息支出超3成。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跟踪监控,将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纳入监控范围;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市财政部门落实市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要求,配合做好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抓好人大审议意见落实。邀请人大代表514人次参与313个财政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评价项目,代表提出的721条建议全部予以采纳。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张牵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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