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馆因菜品视频被认定为“违法广告”面临高额处罚 山东临沂:已介入调查
2025-07-11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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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据兰山融媒官微消息,7月11日,网传兰山区一饭店因拍摄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违法广告”,并面临高额处罚。兰山区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初步调查,2025年2月15日,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发布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蛤蟆(中华蟾蜍)加工菜品的视频。3月17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于3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3月27日,当事人向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陈述申辩相关资料,并主动删除相关视频。5月12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对该案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
兰山区联合调查组
2025 年 7 月 11 日
据媒体此前报道,山东临沂市的张女士随手拍摄的一段菜品视频,被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违法广告”,而且下发了拟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编辑 毛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