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看看你能领多少?
2025-07-0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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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64号),山东省防暑降温费标准如下: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
发放时间: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
发放范围: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此外,防暑降温费应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且企业不得以清凉饮料等冲抵防暑降温费。
-END-
签审:于军鹏
审核:张文杰
责编:李彤晖
编辑:闫美岑
来源: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荣成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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