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通鼻“神药”违法添加,惯犯能否“刑罚伺候”?| 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 编辑 迟道华
2025-06-25 16:59
法律对“消”字产品的规范,不像对药品那样严格,但并非无章可循。


▲“德盛兴商贸”店铺所售的黄逸芙苍耳子鼻舒喷剂,宣称“效果让你怀疑人生”。图/网购平台截图


一款几块钱的鼻喷产品,却让19岁的大学生小余痛苦不堪。在使用了4个月“濞秒通”后,原本一喷就通的“神药”逐渐失效,小余的鼻塞24小时持续不断,只能张嘴呼吸,经临床诊断为“减充血剂依赖”。


6月25日新京报的报道,揭开“濞秒通”等“神药”面纱。明明是“消”字号产品,却通过各种误导,让鼻炎患者相信它有药的疗效。等患者终于明白用它治鼻炎无异于饮鸩止渴时,伤害已经造成。


“消”字号产品,只有消毒功能,而不具备治疗效果。与药品不同,“消”字号产品无需做临床药效及用药安全等实验,审批相对简便,上市快。因为这些特点,一些不法商家选择用它“挣快钱”。


从报道中可知,商家“挣快钱”最常用的是两招。第一招是虚假宣传,淡化甚至隐藏其“消”字产品的本来面目,让患者相信它是可以信赖、可长期使用的药品。


第二招是让患者迅速看到“疗效”。为此,违法添加减充血剂成分成为常用手段。


法律对“消”字产品的规范,不像对药品那样严格,但并非无章可循。《消毒管理办法》从“卫生要求”到“生产经营”,从“监督”到“罚则”,对“消”字号产品做了全方位规范。包括违法添加、虚假宣传在内,商家每一个环节的违规,都有行政处罚的依据。


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虚假宣传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消费者可要求购买商品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如果因商家违法添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患者身体健康受损,患者可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可见,在这件事情上,商家的民事和行政责任是明确的。值得考量的是:商家能不能承担刑事责任?


不良商家的无良经营,伤害的是一个巨大群体,甚至会对患者造成“脑损伤”,而且此类商家不少还是多次更换外包装的惯犯。从犯罪“社会危害性”本质特征看,应予追究。


但追究犯罪,除了社会危害性的考量,还有罪刑法定的要求,即:认定某一行为是犯罪,必须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否则,哪怕其社会危害性再大,也不能作为犯罪追究。


如果商家违法将有害成分加在药品里,可能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被追究,但加在“消”字号产品里,对添加行为本身,目前并无法律追究依据。


不过,加在“神药”里的危害,有时并不比加在药里小。如果患者身体受到伤害,而证据表明伤害系因在产品中违法添加有害成分导致,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商家,是可能的。


对商家来说,虚假宣传也有刑事风险。虚构产品成分,夸大疗效,是“神药”“做大做强”的重要推手。虚假宣传不仅在民事法律、行政法律意义上违法,也可能涉嫌刑事违法。刑法规定了虚假广告罪,犯罪主体除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也包括广告主,也就是商家。


对商家会不会“刑罚伺候”,我给不出明确结论。商家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侦办机关应穷尽追诉可能;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合适的罪名“套”住它,将来的立法就需要补上。


撰稿 / 李曙明(法律工作者)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李立军

相关推荐
“消”字号产品变身通鼻“神药”,医生:副作用大后果严重
消费
新闻8点见丨疯狂的超载货车;被200只猫改变的村庄
时事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