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重庆市纪委监委5月28日消息: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委对涪陵区委原一级巡视员徐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徐瑛(资料图)
经查,徐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宗旨意识淡薄,侵害群众利益;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药品销售、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重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徐瑛,女,汉族,1963年9月生,重庆垫江人,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她长期任职重庆市涪陵区,历任共青团重庆市涪陵区委书记,涪陵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涪陵区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涪陵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党委书记等职。
2012年,她任涪陵区政府副区长,并继续兼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2016年任涪陵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2020年任涪陵区委常委、涪陵区江北旅游区党工委书记,后转任涪陵区委一级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