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韩国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前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宣判,韩国最高法院决定将该案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理。李在明表示该结果跟他想的完全不一样。韩国《公职选举法》规定若总统候选人被判罚款100万韩元以上或有期徒刑,将自动丧失议员资格,并在10年内丧失被选举权。李在明参加大选的正当性将受到质疑。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