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医保局优化服务举措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4月17日,市民吴女士的银行卡显示收到一笔钱,“4月15日我从妇幼保健院出院的时候提交的生育津贴申领,没想到今天就到账了,真是太方便快捷啦!”吴女士高兴地说道。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北省关于优化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流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唐山市医疗保障局自4月15日起正式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个人银行账户。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市在完善生育保障体系、简化申领流程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和河北省医保局相继出台文件,明确要求优化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机制,推动“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市医保局积极响应,通过系统升级和流程再造,确保生育津贴发放更高效、更便捷。过去,生育津贴需先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付职工,流程繁琐且可能延迟。新政策实施后,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既减少了单位中间环节,也保障了参保职工的权益。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的方式,避免了因单位周转导致的发放延迟或纠纷,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及时足额享受待遇,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新政内容及申领流程,确保参保职工充分知晓政策变化。并建立专项服务热线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并根据群众需求持续完善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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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唐山市生育津贴发放流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经研究,我市将进一步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自2025年4月15日起,唐山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可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职工银行账户信息维护方式
参保单位在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职工待遇管理—生育津贴自动申报审核”、“职工待遇管理—网上零星报销审核”模块,审核本单位职工生育津贴申报信息时,对于参保人未维护个人银行信息的,单位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维护银行信息:一是参保单位可以在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职工参保管理—职工一般信息维护”模块,维护参保人银行信息;二是由个人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我的—银行卡”模块维护银行信息,维护后可在审核界面点击同步银行信息。
二、申报途径
(一)生育津贴发放到参保女职工本人
1.参保女职工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渠道自行申报的,需先维护好个人银行信息,可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我的—银行卡”模块维护进行银行信息维护,再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生育津贴申报”模块进行生育津贴申报。
2.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报信息渠道的,参保单位在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职工待遇管理—生育津贴自动申报审核”模块审核本单位职工生育津贴申报信息时,对于未维护个人银行信息的,需通过单位或联系女职工进行银行信息维护,由个人维护的需单位在审核界面点击同步银行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至医保经办部门。
(二)参保单位通过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申报生育津贴的,可结合实际在填报信息时选择拨放对象为“单位”或“个人”。
三、有关要求
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生育津贴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工作,提前做好生育保险政策及生育津贴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宣传解读工作,要认真核对参保人银行账户及生育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审核后要及时提交至医保经办部门,确保生育津贴精准发放。同时对于特殊情况生育津贴确需发放到参保单位的情况,需与参保人做好协商工作,妥善解决有关问题,保障好女职工生育保险权益。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综合唐山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
记者 赵欣 通讯员 祖源源、唐亚楠
编辑 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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