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涉及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等。其中一起案件聚焦电梯虚假维保问题。
浙江省是电梯使用大省,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达到104万余台,位居全国第三。2021年以来,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部署“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实行全省电梯维保智慧监管。电梯维保作业人员需通过扫码登录系统,实时记录、上传现场维保作业情况。
在维保作业过程中,维保人员上传虚假的维保时间、地点、项目及印证照片规避线上监管,而省级监管部门未及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各地监管部门也未全面、有效开展电梯维保现场核查,造成电梯运行安全隐患。浙江省新昌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由省级监管部门开发部署的“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未及时识别、发现电梯虚假维保信息,遂将线索逐级上报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经初步调查,浙江省多地电梯维保作业人员未执行电梯维保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将虚假维保记录上传“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浙江省检察院于2024年9月27日依法立案调查。
立案后,浙江省检察院通过构建数字监督模型,对全省950余万条电梯维保记录、维保企业及人员信息、电梯登记信息等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虚假维保、超期维保、未委托维保等异常信息30余万条。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同步核查,共办理相关案件89件。
2024年11月6日,浙江省检察院与省级监管部门专题磋商,向其移送超期维保、无证维保、虚假维保等初核问题清单1563个,并就完善电梯维保记录录入审核、动态监测、异常记录警示等机制达成共识。
2024年12月27日,省级监管部门书面回复,各地已对相关违法企业立案154件,累计罚款1100余万元;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管理系统数据规范》,升级优化系统电梯维保异常数据发现、监测等功能,强化扫码维保数据质量验证。
今年1月,浙江省检察院组织整改效果评估,随后作出终结案件决定。今年2月,省级监管部门制定并下发《电梯检验检测维保作业信用合规指引(试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试点运用信用监管机制,推动电梯维保单位提升工作质量。
编辑 张磊
校对 李立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