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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升股份: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新京报 编辑 王进雨
2025-04-16 17:58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4月16日,华升股份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和内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刘志刚、总经理廖勇强、董事会秘书蒋宏凯和财务总监梁勇军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将严格按照决定书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在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编辑 王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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