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海淀城管首例生态赔偿案

3月6日,海淀区南沙河水库大坝上游,海淀区城管执法人员监督违法当事人在南沙河流域异地增殖放流(投放鲤鱼、鲢鱼等)进行替代修复。前段时间,五一渠水质突然恶化,海淀区城管执法局及西北旺镇执法人员通过技术回溯取证,锁定责任方为丰滢中路北侧某物业公司。该公司未将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导致生活污水溢流至雨水管网并直排入河,造成鱼类死亡及地表水污染。

海淀区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经专家评估损害金额后,与物业签订协议。3月6日,违法当事人在南沙河流域投放了鲤鱼、鲢鱼及鲫鱼等易成活的鱼种,增殖放流金额等同于评估损害金额。这是北京市城市管理领域今年首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海淀区五一渠被污染状况(资料图)。第三方检测显示,排入河道的水质远超Ⅳ类标准,造成鱼类死亡及地表水污染。执法人员据此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执法人员协调物业快速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办理排水许可,协助清理河道、抽排残存污水,实现“零排放”。

清理后的五一渠恢复了往日清澈。
记者 浦峰
海淀区城管执法局供图
编辑 张鶯 校对 张彦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