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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经侦局:涉保险诈骗犯罪中,隐性欺诈风险增多
新京报 记者 赵利新 编辑 张磊
2025-01-03 13:08

新京报讯(记者赵利新)1月3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涉保险诈骗犯罪呈现四方面特点:车险、人身意外险等传统类型犯罪仍然突出;犯罪手段加速变异、骗保险种持续增多;犯罪主体职业化、作案团伙化趋势明显;隐性欺诈风险增多。


1月3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举措成效情况。公安部供图


他表示,当前,车险、人身意外险等传统类型犯罪仍然突出。不法分子有的裹挟行业、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作案,有的通过专业“碰瓷”、多次制造“高档二手车”碰撞事故骗取理赔金,有的为骗取高额意外险理赔金而进行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此外,犯罪手段加速变异、骗保险种持续增多。为应对金融监管、逃避刑事打击,不法分子的保险欺诈手法不断升级迭代,虚构事故、夸大损失、冒名顶替、虚假销售等犯罪手段变异翻新。新型险种诈骗犯罪高发频发,呈现出由传统险种向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运费险、退货险等全保险业态蔓延的态势。


另外就是犯罪主体职业化、作案团伙化趋势明显。此类犯罪贯穿投保、经纪、理赔业务全流程,职业涉及汽修、医疗、鉴定、评估全环节,人员涉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保险中介、理赔定损、医疗鉴定、汽车修理等全链条,不法分子与行业、机构内部人员勾结作案,形成“窝案”“串案”问题特征明显。在当前涉保险诈骗犯罪中,隐性欺诈风险增多。一些不具备保险业务资质的实体或空壳公司,针对交通运输、农牧渔业、新能源等行业,以“统筹服务”“安全互助”等新业态为幌子,诱导客户购买其自行推出的伪假保险产品,并通过频繁更换经营地点规避监管,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破坏社会安全稳定。


我国公安机关下一步如何开展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工作?华列兵表示,公安机关将坚持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构建常态化打击机制,持续依法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突出打击重点,坚持集群、集约、集中打击,突出主动、合力、长效打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深入推动形成保险欺诈综合打击整治工作合力,坚决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公安机关向社会公众提出加强保险诈骗防范的四点提示:一是提高个人防范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二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准确。三是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机构,降低被欺诈风险。四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正规渠道维权,拒绝非法代理维权,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等虚假承诺,拒绝恶意投诉等。


编辑 张磊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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