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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通报四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
新京报 记者 张兆慧 编辑 王鹿
2024-12-30 23:32

新京报讯(记者张兆慧)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通报四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涉及宁波宁康之星大药房有限公司在饿了么平台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未建立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临朐湘厢日用品有限公司在微信小程序店铺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未按照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且未按要求整改;天津顺达大药房有限公司在饿了么平台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南昌美悦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未按照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未建立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4月10日,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宁康之星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饿了么平台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未建立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7月8日,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九条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8月15日,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网络监测线索,对临朐湘厢日用品有限公司微信小程序店铺“她说成人(临朐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微信小程序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避孕套”,产品页面未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信息,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逾期仍未改正。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10月31日,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4月2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天津顺达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饿了么平台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4月11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3月21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昌美悦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美团、饿了么、京东到家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软性亲水接触镜”,产品页面未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信息,未建立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5月22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校对 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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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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