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最高法发布适用民法典新增内容案例,这类情形可以“代位继承”
新京报 记者 行海洋 编辑 樊一婧
2024-12-03 12:09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修改了原继承法规定的代位继承制度,扩大了法定继承人范围。


原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民法典在此基础上新增“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继承纠纷典型案例正是对民法典新增内容的适用。


案情显示,2021年,贾某去世,无配偶,无子女。贾某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贾某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这四个兄弟姐妹。贾某四于2007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现贾某一、张某将贾某二、贾某三诉至法院,主张共同继承贾某名下房产,各享有25%的产权份额。


审理法院认为,被继承人贾某未留有遗嘱,生前无配偶及子女,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故应由其兄弟姐妹继承。贾某的妹妹贾某四先于贾某死亡,应由贾某四的女儿张某代位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本案中,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在贾某去世后亦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依法应予适当多分。张某在诉讼中自愿将其应继承份额各半赠与贾某二、贾某三,系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依法予以准许。遂判决:诉争房屋由贾某一继承20%的产权份额,贾某二、贾某三各继承40%的产权份额。


最高法指出,民法典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可以保障财产在家族内部的传承,减少产生无人继承的情况,同时促进亲属关系的发展,鼓励亲属间养老育幼、相互扶助。同时,对尽了更多扶养义务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以及张某在诉讼中自愿赠与继承份额的做法,不仅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也弘扬了家庭成员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亲情的和谐家风。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刘军

来阅读我的更多文章吧
行海洋
新京报记者
记者主页
相关推荐
课间踢球意外受伤,学校担责吗?最高法发布多个典型案例
第一看点
最高法首次发布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
时事
警惕大风!走路上被砸、车被吹跑怎么办?
新京号
地方法院认定超20年债权消灭,最高法:有持续催债未过诉讼时效
时事
“学生在校受伤,学校必担责”?最高法发布案例打破错误认知
时事
知产犯罪规制再加码,新司法解释降低部分入罪标准、提高罚金上限
时事
头条 | 明确了!办卡充钱,可7日无理由退款!
新京号
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激活拒执罪条款,解决“老赖”难题
时事
公益资讯|首个国家服务标准发布,强化社区养老,这些新政与社会组织有关!
新京号
​杨坤状告“四川芬达”,模仿明星的法律底线在哪?
时事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