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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自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新京报 编辑 杨娟娟
2024-11-29 17:33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1月29日,据“重庆发布”官方公众号披露,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重庆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通知》还明确,对涉及住房交易的契税政策,以及涉及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政策,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此外,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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