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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多一度丨观众因屏摄被片方投诉?屏摄到底违不违法?
新京报 编辑 艾峥
2024-11-28 23:23

近日,一网友因在平台发布电影的屏摄照片,被片方投诉了。“屏摄”事件曾多次引发热议。此次事件详情如何?在影院观影过程中屏摄违法吗?看电影的文明礼仪,你做到了吗?


因屏摄,观众被电影著作权人投诉?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帖表示,自己被电影《好东西》投诉了。


图/新闻晨报


据网友截图显示,该网友发布了观看《好东西》的画面,因此被《好东西》的著作权人投诉。被投诉理由为未经委托人授权/许可而擅自使用或传播本片拍摄内容、剧照海报、电影正片/片段等资料的行为,均涉嫌侵害委托人依法所享有的著作权,请立即删除。


网友发文表示,已老实,屏摄是不对的,以此为戒。


11月20日,《好东西》导演邵艺辉就发博呼吁观众:拒绝屏摄,文明观影。


图/@邵艺辉


“屏摄”事件曾多次引发热议


2024年2月7日,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发布院线电影版权保护公益广告,广告片中明确指出“保护电影版权,请勿拍摄银幕”。


视频/国家版权局官方微信


2023年1月,《流浪地球2》等7部春节档新片联合发表声明,“倡导大家联合抵制盗版,严防盗录盗播”。


电影制作行业苦于“屏摄”久矣。不过,很显然,一次次呼吁并没有遏制住“屏摄”之风。


2024年4月,宫崎骏电影《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上映,部分观众在社交软件上分享电影观后感时使用了自己在电影院拍摄的影片画面,这一行为引发了巨大争议,与“盗摄”“屏摄”等有关的讨论迅速席卷各大社交媒体,#宫崎骏电影 盗摄#等话题接连登上热搜。


2024年2月,歌手薛之谦在微博发长文分享春节档电影《飞驰人生2》的观后感,文中附带的三张从银幕拍摄而来的电影画面引发了“屏摄”争议,“薛之谦盗摄”话题冲上热搜。


2024年春节最热的话题之一是贾玲和她的电影《热辣滚烫》,贾玲以减重100斤的惊人巨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影片也成为屏摄的重灾区。当瘦身成功的乐莹一出现,本应黑暗的观众席亮起一片,观众纷纷拿起手机屏摄,转手就发到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影片的亮点基本剧透完了,让没看过电影的朋友调侃道“我在朋友圈看完了《热辣滚烫》”。


2023年4月,《灌篮高手》电影版在国内上映。据媒体报道,有的电影院里,影厅灯光一暗,就有人拿出手机进入拍摄模式;不少人的朋友圈被屏摄的照片、短视频刷屏;甚至还有人将高燃片段拼接成小视频,获得上千点赞。有网友称此次屏摄为电影公映“史上最严重屏摄”。


屏摄违法吗?关于屏摄你了解多少?


屏摄是指在观影过程中,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屏幕摄影或摄像。这里主要探讨的是未经允许、授权,擅自对电影摄影或摄像,甚至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摄影或摄像,该行为也被称为“盗摄”“盗录”等。那么,关于屏摄你了解多少?一起来看。


图/IC


屏摄是否违法?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七条规定,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电影以“龙标”的出现作为开端,以正片或“彩蛋”结束作为终点,在此过程中对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即违反了《电影产业促进法》。通过人工手持拍摄设备在电影院进行偷拍盗摄,从而获得盗版电影资源,也就是所谓的“枪版”电影,这是一种最为典型的盗摄行为。


屏摄是否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十多项权利。


院线电影属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视听作品,对电影进行盗摄往往伴随着非法传播行为的发生。这种盗摄及传播的行为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视听作品的情形,侵犯了该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非营利目的的录音录像是否允许?


从《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七条可以看出,对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以“营利目的”为必要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由此也可以看出国家对于电影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


但是“营利目的”会直接影响行为的定性。若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拍摄,则可能会触犯刑法。


拍摄Live照片(即动态照片)是否违法?


Live照片其实是一个2-3秒的录像,本质上属于短暂的录音录像。因此,拍摄Live照片违反了《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拍摄静态照片是否允许?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观众在影院拍摄几张电影画面,主要是为了个人留念,或者在有限的人群中分享(如微信好友、有限制的朋友圈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畴,并不违法。


从最小限度影响当事人权益原则出发,《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也仅对录音录像行为作出限制,并未禁止拍照。但若进行高速连拍或对大部分剧情进行拍摄,制作形成连贯视频或较为完整的故事链,就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


不过,即使少量拍照的行为不构成严重违法行为,但仍不提倡此行为。大部分影院在入场提示、电影票根、电影开场前播放的提示中,都会说明“观影须知”,明确观众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等。此外,影院中手机屏幕和闪光灯亮起会降低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通过照片对好友进行剧透也会降低其对影片的期待值。


电影票票根后标注“禁止拍摄”。受访者/极目新闻


看电影的文明礼仪,你做到了吗?


图/IC


如今,看电影成为许多人的一种休闲方式。但是,在享受视觉盛宴的同时,一些观众的不文明行为破坏了其他人看电影的雅兴。看电影的过程中注意礼仪,不仅能够体现一个人的文明素养,对自己和身边人的观影体验,也有着锦上添花的作用。


提前进场找座位


最好能够在开映前15分钟检票进入并对号入座。如果不得已迟到,应该向周围的人低声询问,并致以歉意。


手机铃声惹人烦


观影前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状态,不要让手机铃声影响到其他人。如果确需接电话,最好走到影厅外再接电话。


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盗录影片是一种侵权行为,请不要在影院偷录影片视频,尊重影片制作人员的劳动成果,保护著作权。


文明观影体现素质


端正坐姿,不影响他人观影,不要脱光上衣观影,不脱鞋坐躺在座位上观影。不要抖脚,不要放任小孩子踢前面的椅子,不要把脖子伸得太长影响到前排的人。不穿鞋踩座椅,不能殃及下次来观影的人。


讲究卫生保持清洁


不要吃有壳的以及咀嚼声音过大、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电影院是公共场所,吃东西要考虑到别人的感受,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要协助电影院保持整洁。


有些事情不能做


电影院内禁止吸烟,情侣之间不要过分亲热,不做其他出格的行为。


资料来源:国家版权局、上海宝山法院、文明定西、央视新闻、新京报、极目新闻、证券时报、新闻晨报、长江日报、CCTV电视剧公众号等


编辑 艾峥 校对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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