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外地参保,慢病待遇在芜湖也能用吗?答案是,可以。大江资讯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从2023年12月31日起,安徽省已实现省内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互认,无需重复提供资料只需要登记申请,便可以继续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啦。
居民方女士2023年度居民医保是在合肥购买的,同年在合肥申请了糖尿病、高血压并发症、脑卒中等慢性病,后随子女到芜湖生活,参加了芜湖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以往,参保人从合肥市转至芜湖市参保时,既往已有的慢特病待遇无法再使用,需要重新提交病案资料进行认定申请,认定通过后,才能享受待遇,既耗费时间和精力,又存在待遇空档期。
而从安徽省省内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互认后,参保人无需重复准备病案资料,只需患者本人或者代办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在原参保地申请的慢性病卡或是相关证明,前往现在所参保的市或区提出申请即可,进一步保障了参保人在省内各地市间转移参保时,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不仅慢病省内可以互认,记者了解到,我市对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也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例如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病管理优势,将“两病”人群保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融合,将未达到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人群全部纳入“两病”保障范围。
明确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但未达到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且需要药物治疗的参保患者,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由接诊医师现场查看认定,符合条件者直接登记直接减免,无需申请,马上办、就地办、一次办,省去“两病”人群往返经办机构办理准入和报销烦恼。
▍记者:陈 旻 文/摄
▍编辑:陈轶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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