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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对复方阿胶浆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开展核查
新京报 记者 吴为 编辑 刘茜贤
2024-11-02 12:57
新京报讯(记者吴为)11月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对复方阿胶浆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开展核查。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若在流通过程中出现重复的药品追溯码,就存在假药、回流药以及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


近日,国家医保局接到企业反映和群众举报,对各地上传的药品追溯码开展分析后,发现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在售卖医保报销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阿胶浆时,存在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且均发生医保基金结算,重复情况大于等于3次的共涉及11个省份的46家医药机构。


国家医保局公告称,主要存在疑似串换(同一药品追溯码在同一定点医药机构多次发生结算)、疑似回流药或用同一药品盗刷不同参保人医保卡(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跨度较大)、疑似假药(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相近)三种情况。


为查明药品追溯码重复采集且发生医保基金结算的原因,保障参保人用药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相关医保部门对统筹区内涉及重复追溯码情况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核查。省级医保部门要于2024年11月20日前向国家医保局上报核查结果。


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逐一填写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反馈表。涉及串换、销售回流药或盗刷他人医保卡的,国家医保局提出,应主动向当地医保部门说明情况,退回医保资金并接受处罚。发现涉嫌假药的,及时报国家医保局并抄送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三种违规情形举例如下——


(一)疑似串换(同一药品追溯码在同一定点医药机构多次发生结算),如下表:



(二)疑似回流药或用同一药品盗刷不同参保人医保卡(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跨度较大),如下表:



(三)疑似假药(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相近),如下表:



编辑 刘茜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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