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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知识一点通丨第四期: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之集合竞价交易
新京报 记者 张晓翀 编辑 陈莉
2024-10-30 23:54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张晓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不断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在2024年“世界投资者周”活动期间,北交所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规则、交易监管等多个方面向投资者介绍参与新三板市场需掌握的知识和信息,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新三板市场。


什么是集合竞价交易?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股票开盘价、收盘价确定原则是什么?


集合竞价股票开盘价为当日该股票的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为当日该股票的最后一笔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申报时间及撮合频次是如何安排的?


全国股转系统接受主办券商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00。集合竞价股票每次集中撮合前3分钟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的集中撮合成交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的集中撮合成交时间为9:30、9:40、9:50……11:30、13:40、13:50……15:00(每10分钟进行一次集中撮合)。


集合竞价股票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是什么?


全国股转系统对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100%。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合竞价股票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一)无前收盘价股票的成交首日;(二)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三)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集合竞价成交价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集合竞价成交价的确定原则有三点:(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若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取最接近前收盘价的价格为成交价;无前收盘价的,取其平均价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股票即时行情揭示的内容有哪些?


集合竞价股票的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集合竞价参考价、匹配量和未匹配量等;若未产生集合竞价参考价的,则揭示实时最优1档申报价格和数量。


编辑 陈莉 校对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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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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