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璐)记者10月22日获悉,生态环境部已完成122个重点行业4000余种潜在高风险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情况调查。联合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针对14种类具有突出环境与健康风险的新污染物,实施“禁、减、治”等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10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郭伊均介绍了新污染物治理有关情况。在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方面,成立由生态环境部牵头,15个国家部门组成的部际协调小组,明确部门任务清单,加强联动,形成治理合力。各省份印发了省级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初步形成了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组建由双院士牵头的专家团队,推动开展新污染物治理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为全面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提供科技支撑。
其次,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摸底调查。生态环境部组织筛选出4000余种具有高危害、高环境检出的化学物质,完成122个行业,7万余家企业的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摸底调查。将国际上已禁用或者限用的,但在我国仍有生产使用的化学物质纳入优先评估计划,持续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此外,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着力防控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突出环境风险,对14种类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用、限用等管控措施。启动了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全面淘汰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同时,聚焦“治未病”,将新污染物治理要求作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综合决策参考,促进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依托现有技术机构力量,探索在国家和区域流域层面建立“1+7”新污染物治理技术中心,并带动地方逐步提升新污染物治理监管技术能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任务比较新,需要通过“强国家、带地方”的方式,有序组织对我国在产在用的数万种化学物质系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同时,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相关产业发展、区域发展、综合治理和国际履约相关规划统筹。强化治理手段的协同,针对新污染物分类施策,将禁用、限用、治理等手段协同加以运用。强化污染控制的协同,统筹传统污染物和新污染物,新化学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以及大气、水、土壤等多环境介质的协同污染控制。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