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安徽省委决定
新京号
2024-10-01 15:21
进入新京号阅读更多内容

9月30日下午,滁州市召开市级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安徽省委决定:胡春华同志任滁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丁向群委托,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李兆平宣布省委决定并讲话。滁州市委书记吴劲主持会议。胡春华作表态发言。

 

 

胡春华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胡春华,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籍贯安徽巢湖,出生地安徽马鞍山,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

 

胡春华此前任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省总商会副会长,省委非公工委副书记(兼)。

 

来源:聊时局

 

编辑:詹大梅

 

审核:李沛霖

 

责编:常   明

 

监制:冉   莉

来源:阜阳新闻综合频道
展开全文
全文
0字
您已阅读
%

特别声明:本文为新京报客户端新媒体平台"新京号"作者或机构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新京报的立场及观点。新京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打开新京报APP 阅读更多精彩资讯
相关推荐
安徽省委:坚决拥护党中央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周喜安的处分决定
政事儿
覃卫国任安徽省委常委
政事儿
覃卫国任安徽省委常委
第一看点
覃卫国任安徽省委政法委书记
政事儿
贵州: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
政事儿
中央决定:廖志伟履新职
政事儿
中央决定:徐树彪履新职
政事儿
党中央决定:周开荃履新
政事儿
普洱:坚决拥护省委决定
政事儿
党中央决定:周心怀履新职
政事儿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