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杨徐邱故意杀人、强奸案时隔31年在大理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当日,大理中院未当庭作出判决,案件将择日宣判。杨徐邱表示,检察官认为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此前,最高法审查认为杨徐邱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启动再审程序。1994年4月,大理中院原一审认定杨徐邱犯故意杀人、强奸罪判处死刑, 6月,云南省高院认定原判量刑过重,改判杨徐邱死缓,2020年6月,云南省高院将此案发回大理中院重审。
新京报报料邮箱:82708677@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