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第十六届“衡水杯”深州
全国业余围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围棋协会
衡水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中心
河北省围棋协会
衡水市体育局
深州市人民政府
衡水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运营单位:
衡水市棋牌协会
四、协办单位:
衡水市围棋协会
衡水棋院
深州东育棋院
五、竞赛日期:
2024年9月11日—15日
六、竞赛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牛得草大酒店(深州市长江西路189号)
七、竞赛项目:
个人赛(计团体成绩和女子组、中年以上组、本省组个人成绩)
八、参赛资格:
(一)全国各级围棋协会、棋院、俱乐部、培训学校等相关围棋组织可报名参赛,个人也可报名参加,团体每队由3人组成。
(二)参赛棋手须持有中国围棋协会监制的业余3段(含)以上证书,仅限大陆棋手参赛。
(三)特邀女子职业二段(含)以下棋手参赛。
九、竞赛方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各组别混合比赛、计算组别成绩。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比赛轮次。
(三)比赛用时:每方60分钟时限,用完后1次20秒读秒,超时判负。开赛后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
(四)比赛具体细则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另行公布。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税前奖金)
(一)公开组个人录取前四十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36000元、第二名12000元、第三名5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2000元、第七名至第十二名各1500元、第十三名至第二十五名各1000元,第二十六名至第四十名各800元。参赛人数达到90人少于120人时,只奖励前30名;参赛人数达到60人少于90人时,只奖励前20名;参赛人数少于60人时,只奖励前12名。
(二)团体录取前六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1000元。报名团队少于10队时,只奖励前三名。
(三)女子组录取前十二名(不含女子职业棋手),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500元、第四至第十二名各1000元。报名人数达到20人少于30人时,只奖励前八名;报名人数少于20人时,只奖励前六名。
(四)中年以上组(45岁以上即1979年12月31日前出生)录取前十六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5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1000元、第七名至第十名各800元、第十一名至第十六名各500元。参赛人数达到30人少于50人时,只奖励前八名;报名人数少于30人时,只奖励前六名。
(五)本省组录取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各300元。报名人数少于20人时,只奖励前三名。
(六)各组奖励可以兼得。
(七)公开组业余段位的授予:
1、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达到60人,授予前两名7段(顺延到前6名),授予第三、四、五名6段(顺延到前24名);
2、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达到30人、不足60人,授予第一名7段(顺延到前3名),授予第二、三、四名6段(顺延到前16名);
3、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不足30人,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150人,授予前三名6段(顺延到前24名);
4、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不足30人,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100人、不足150人,授予前两名6段(顺延到前16名);
5、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不足30人,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50人、不足100人,授予第一名6段(顺延到前8名)。
6、授予业余段位的名次和顺延仅限业余棋手的排名。
7、段位资格审核、证书颁发按照《中国围棋业余等级制及管理办法》执行。
(八)比赛成绩不与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挂钩。
(九)棋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要求的开幕式、颁奖仪式等正式活动,否则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扣除部分奖金、禁赛等处罚措施。
十一、报名、参赛费用、报到地点和其它:
(一)参赛各队或个人在2024年9月5日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名。
联系人:衡水棋院郝小允
联系电话:0318-2027720
15132865006(微信)。
(二)费用:各队交通费自理。运动员赛事服务费:200元/人、参赛人员及随行人员食宿费1100元/人。大会负责9月11日晚餐至9月15日中餐期间的食宿。为确保比赛期间参赛人员饮食和住宿安全,报到至离会期间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不准私自安排食宿。
所有参赛人员请于9月6日前将赛事费用汇至:郝小允(卡号:6216914800402025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营业部)或微信支付宝转账(号码:15132865006),汇款到帐即视为报名成功。
(三)职业女棋手和第十四届、第十五届“衡水杯”公开组前三名选手报名参赛,免收赛事服务费。
(四)请参赛人员在当地自行办理人身意外等保险,自己承担赛事期间人身及财产安全,赛事组织各方不承担相关任何责任。
(五)报到日期为9月11日。
十二、裁判和争议解决:
(一)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技术性仲裁等技术官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从一级以上裁判员中推荐,报中国围棋协会确认后实施。
(二)与本赛事有关的一切非裁判类争议提交中国围棋争议解决组处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公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中国围棋协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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