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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20家餐饮门店检查出食安问题,比格比萨被点名
新京报 记者 王萍 编辑 王琳
2024-08-16 22:03

新京报讯(记者王萍)据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4年8月1日至8月15日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结果显示,比格比萨、小谷姐姐、东四民芳等20家餐饮门店因食品安全问题被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被查处餐饮门店


1.北京明福来烤鸭店(福来居;永定门外街道)


存在操作场所杂乱、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北京比格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城餐饮分公司(比格比萨;永定门外街道)


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年润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桥东杨记红焖羊肉餐厅(红焖羊肉火锅;永定门外街道)


存在未能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依米豆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小谷姐姐;永定门外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北京黄应才餐饮有限公司(黄应才麻辣烫;永定门外街道)


存在未能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客来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小罗烧烤;永定门外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安内晓林火锅店(晓林火锅;安定门街道)


存在防蝇等设备设施不完善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老满酒家(馅老满;安定门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北京好糕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新桥分店(鲍师傅糕点;北新桥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北京丰汇居餐厅(丰泽居老北京火锅店;东华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北京十方同生餐饮有限公司(花開素食;北新桥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北京景中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景中园;东华门街道)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未洗净、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北京隆福寺餐饮有限公司隆福寺小吃一分店(隆福寺小吃店;北新桥街道)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4.北京新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老北京炸酱面;北新桥街道)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未洗净、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5.雪加(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精准射箭咖俱乐部;北新桥街道)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6.北京悦飨云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星选闪电厨房;北新桥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7.北京秩赫餐饮有限公司(谢宝林烤肉拌饭;崇文门外街道)


存在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8.北京味海世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醉帅锅回转小火锅;崇文门外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9.二憨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东城崇文门分公司(兰香记;崇文门外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0.北京东四民芳饮食有限公司(东四民芳;崇文门外街道)


存在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编辑 王琳

校对 穆祥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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