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8月6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严重暴力犯罪人数较2004年同期下降62.5%。
我国刑事犯罪结构与犯罪态势发生巨大变化,轻微犯罪案件占比大幅上升。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09.6万人,较2004年同期上升1.2倍。“受理人数虽成倍上升,但轻罪案件占比高,如法定刑较低的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两罪占比达到两成以上。”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介绍。
最高检通报,同期审结的案件中,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罪案件占比超过85%,较2004年增加30余个百分点;而起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严重暴力犯罪人数较2004年同期下降62.5%,占比从20.3%下降至3.7%。轻罪案件已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
据此,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依法慎重使用刑事打击手段,上半年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案件作不批捕9.5万人、不起诉3.7万人。借鉴醉驾治理经验,加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轻微犯罪的治理研究,探索梯次治理模式。上半年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17.1万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5.9万人,同比分别下降38.7%、39.2%,均为近年来首次下降。
上半年,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各类犯罪76.1万人,落实轻微犯罪依法少捕慎诉慎押的具体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不捕率34.2%、不诉率19.7%,较2004年同期分别增加26.4、16.7个百分点;认罪认罚适用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最高检部署开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上半年,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9.8万人,其中近七成的犯罪嫌疑人在审结前未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同时,检察机关探索构建依法及时、就近就便、高质高效的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上半年近80%的刑事案件在一个月内办结。“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上半年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案件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6万人,占同期不起诉案件的32%,确保能够受到与其行为相当的处罚。
编辑 白爽
校对 杨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