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肥西县
肥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7月29日肥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鹿才琴同志为肥西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任命:
许 彦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支勤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邵菁菁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 兵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世宏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吕 乐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严、沈家创、王恒、章俊山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周 兵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世宏同志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吕 乐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宿州市灵璧县
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公告
(2024年7月31日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任命:
朱荣涛为灵璧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潘庆飞为灵璧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娜为灵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金如雪为灵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戚庆光为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任命:
曹建宇为灵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灵璧县公安局局长;
任四化为灵璧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雷明鸣为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吕耀銮为灵璧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殿勇为灵璧县信访局局长;
张伟为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主任(局长);
孙建为灵璧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正新为灵璧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崔华为灵璧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局长;
唐锐为灵璧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局长(主任);
姜平为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朱兰飞为灵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免去:
尹勇同志灵璧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飞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席涛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利平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李红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银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宏庆同志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王鹏同志灵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梁霆同志灵璧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朱荣涛同志灵璧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兵同志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晓静同志灵璧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司政同志灵璧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张伟同志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正新同志灵璧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崔华同志灵璧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文物局)局长职务;
唐锐同志灵璧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姜平同志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兰飞同志灵璧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宿州市萧县
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7月31日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袁红新为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龙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毛中智为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董景旗的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龙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7月31日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勋为萧县水利局局长。
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7月31日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迪为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学堂的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玉华的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宣城市旌德县
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7月31日旌德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成辉为旌德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7月31日旌德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钱广兵为旌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叶裕赟为旌德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汪新发为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卫民的旌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周成辉的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7月31日旌德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潘志鹏为旌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刘玉春为旌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梅钰田的旌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7月31日旌德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宋治国为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琼毓为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蔡金陵的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来源:肥西人大、灵璧人大、萧县人大、旌德县人大等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沛霖
校对:赵 辉
审核:常 明
监制:冉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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