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行界首市从业人员“电子健康证”的通告
为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回应民生关切,根据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和省药监局下发的皖卫函〔2023〕297号《关于全面推广“电子健康证”的通知》要求,在界首市卫健委、数据局的帮助下,界首市疾控中心已实现“餐饮卫生、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等从业人员健康证”(简称“电子健康证”)线上领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业人员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事公共场所、饮用水、消毒产品、餐饮、食品、化妆品、药品等行业的人员。
二、办理条件
按照界首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办理健康证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对办证人员进行材料审核:
(1)注册界首市的食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岗位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就业协议等相关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均需要)。
不具备上述要求的,原则上不予办理。(附件1)
三、体检
每周一至周五早上7:40-10:30,为确保体检质量,体检人员应在前一天禁止饮酒、饮食清淡、避免熬夜,体检当日需要空腹接受检查。
四、结果查询
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可用自己的账号登录“皖事通”APP阜阳分厅,进入“电子健康证”应用,自行查询证件(系统一般2-3个工作日反馈电子证件,如未查询到电子证请拨打咨询电话:0558-2858558)(附件2)。
启用“电子健康证”后,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健康证。“电子健康证”有效期一年,到期应重新体检。
界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8月2日
附件1 健康证办理需要手续



法人办理需要:1+2(无需公章);员工办理需要1+2+3(需加盖公章)
附件2 申领电子健康证流程
1、打开首页,点击电子证照。

2、认证后选择添加证照。

3、添加电子健康证明。

4、绑定成功,点击查看电子证照。

来源:界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值班编辑:李凯阳
审核:刘芳 监制:孙涛
主办:界首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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