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阳市第十五中学2024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推进阳光招生,确保我校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根据阜阳市颍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特制订我校2024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流程
7月5日—13日,符合“两个一致”(房产、户籍地址一致)的学区内适龄少年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家长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报名)。学校线上审核组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手机短信反馈。
7月14日—20日,对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少年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学校线上审核组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手机短信反馈。
7月21日—31日,对政策优待人员子女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学校线上审核组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于特殊情况,学校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并进行线下审核。
三、学区范围
东至东城墙路向东接临泉路向南接颍州中路,南至西湖大道,西至阜南路向东接清河西路向北接蓝天商业街向西接临泉路向北接西城墙路,北至颍河西路。
四、政策解读
初中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证或户口簿或镇、村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等。城区初中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也称“房产证”,下同)或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发票等有效凭据。其中,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含公租房),非住宅用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公寓房、车库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适龄少年的父母与他人的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划片入学的依据。
1.城区房产、户籍地址一致居民子女
适龄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在房产、户籍地址一致的学区学校入学。
2.城区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
因特殊情况造成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地址不一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其入学学区。
(1)房屋拆迁户。
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拆迁户须提供拆迁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拆迁后重新购房(含货币化安置)的以新购房产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未购房的(含货币化安置)或未安置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原则上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地址)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2)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凭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发票等有效凭据,经调查核实后,在房产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3.自建房居民子女
依据自建房地址确定适龄少年的入学学区。自建房须提供房产信息证明(不动产权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户口簿及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证明材料。
4.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
(1)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6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执行;
(3)公派出国人员子女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4)“双招双引”优秀企业家和创新人才子女入学,按照《阜阳市“阜商服务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阜阳市颍淮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颍州区招商引资及人才子女就学服务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今年我校所有类型学生均在网上报名、审核和录取,请家长事先准备好相关资料图片(正对资料页面拍摄,照片要清晰),根据所属类型按照相应时段上传。
2.请家长上传资料、填写信息时要认真检查确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准确无误,以免因疏漏造成沟通不畅、审核不通过等情形。
3.家长上传信息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手机短信或报名系统平台消息。若较长时间(一般三日以上)无反馈,可查看系统短信是否被手机设置拦截或打学校招生电话咨询。
4.学生及家长提交的各项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
5.鉴于我校学位紧张,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学校郑重提醒随迁子女慎重选报我校,建议选择城区其他适合学校就读!
6.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公告。
阜阳市第十五中学
2024年7月5日
阜阳市第一初级中学2024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阜教基〔2024〕11号)和《颍泉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泉政办〔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阜阳市第一初级中学学区范围:东城河以东、颍河西路以北,向东、向北延伸至河滨路的区域。颍河西路以南,颍州路以西、老阜临路以北、东城河以东的区域;阜临路南侧颍泉区户籍。
二、报名时间及对象
1. 2024年7月5日---7月13日。房产、户籍地址均在阜阳一初学区的居民子女,凭房产证、户口簿用手机登录“皖事通”APP,根据提示拍照上传相关信息后直接在网上报名录取,不需要到学校审核材料。
2. 2024年7月14日---7月20日。房产、户籍地址“两个不一致”的居民子女,凭学区内的房产证或学区内的户口簿及相关佐证材料用手机登录“皖事通”APP,根据提示拍照上传相关信息再携带有关材料到阜阳一初线下审核后线上录取,也可直接到学校线下审核材料再上传相关信息后线上录取。
3. 2024年7月21日---7月31日。政策优待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等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佐证材料、相关政策规定用手机登录“皖事通”APP,根据提示拍照上传相关信息再携带有关材料到阜阳一初线下审核后线上录取,也可直接到学校线下审核材料再上传相关信息后线上录取(其中随迁子女当学校学位不足时由颍泉区教育局协调到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温馨提示:
1. 凡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均需在线上报名,如未按时在线上报名,将会影响学生的录取。除“两个一致”外的七年级新生报名材料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经阜阳市第一初级中学七年级新生报名材料线下审核小组线下审核通过后线上才能录取,线下审核材料地址:阜阳市第一初级中学校友讲堂。
2. 为确保线下审核工作有序进行,家长入校提交材料时需携带手机。学生家长提交的各项材料应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
3. 线上报名流程请参照后文(2024年阜阳市第一初级中学七年级新生线上报名操作流程指南)。
4. 新生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
未尽事宜,学校另行告知。
咨询电话: 0558—2601016 2282602
阜阳市第一初级中学
2024年7月3日
附:报名操作指南
2024年阜阳市第十九中学教育集团秋季七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颍泉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坚持保障入学权利原则。
三、招生办法
按照“线上线下同步报名、线上登记校验、线下审核”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也称“房产证”,下同)等。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与他人的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入学的依据。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1.房产、户籍地址一致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在房产、户籍地址一致的学区学校入学。
2.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
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原则上按照房产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因特殊情况造成户籍与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不一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其入学学区。
(1)房屋拆迁户。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拆迁后重新购房(含货币化安置)的以新购房产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未购房的(含货币化安置)无房户,凭拆迁协议,原则上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地址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2)自建房户。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与自建房住址一致,须提供房产信息证明(不动产权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依据自建房地址确定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学区;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与自建房住址不一致,须提供房产信息证明(不动产权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及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证明材料,经调查核实后以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
(3)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非本人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凭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发票等有效凭据,经调查核实后,在房产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其他特殊情况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家庭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房产或户籍所在地,由区教育局结合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随迁子女。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居住证、户籍证明、经商证明或务工证明等材料。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4.政策优待人员子女。
(1)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6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执行;
(3)公派出国人员子女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4)“双招双引”优秀企业家和创新人才子女入学,按照《阜阳市“阜商服务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阜阳市颍淮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中共阜阳市颍泉区委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颍泉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规定执行。
(6)其他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积极保障特殊群体教育
(1)留守儿童。区教育局会同区民政等部门,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我区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2)困境儿童。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3)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协调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区教育局要会同区卫生健康部门、区民政部门、区残联及有关中小学校组成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进行评估,并建立评估档案,做到一个不漏。
四、入学程序
通过“皖事通”上的 “教育入学一件事”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一)持户籍、房产、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
1.线上登记、线上审核、线上录取。在规定时间内,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线上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2.线上登记、线下审核、线上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和随迁子女网上登记报名,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线上录取。
(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材料审核,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线上录取。
五、时间安排
六、注意事项
1.诚信报名。请根据房产或户籍所在地,以及2024年学区划分情况,选择学区内学校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若有疑问,上交相关单位鉴定,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2.凡是冒名顶替、上过七年级复读、提供虚假材料等的学生,开学后经查实予以清退,责任自负。
3.线上登记完成后,按照短信提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线下审核,审核通过后线上录取。
4.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错开高峰报名,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应报尽报。
5.根据“皖事通”APP首页[教育入学一件事]中提示,准备线下审核的材料,不要轻信任何谣言或委托他人报名,避免上当受骗。
6.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向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7.未尽事宜,以阜阳市第十九中学公众号和学校门口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十九中本部咨询电话:2621989
抱龙校区咨询电话: 2621081
新河校区咨询电话: 13865580404
微信公众号:“阜阳市第十九中学教育集团”
扫描二维码,如下图。
阜阳市第十九中学教育集团
2024年7月2日
阜阳实验中学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公告(第1号)
为稳妥有序做好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根据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颍州区教育局《颍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学区范围:
东至阜南路,南至鑫泉路接颍河西路,西至南京路向西接人民西路向北接七渔河东路,北至河滨西路。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通过“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一)城区房产、户籍一致(“两个一致”)居民子女报名
(1)7月5日-13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将房产、户籍信息上传至入学服务系统。
上传内容一般是指:①房产证首页 ②房产信息及产权关系页 ③户口本首页 ④父母信息页 ⑤学生信息页,如家长认为有必要,其他信息也可上传,房产证、户口本封面不需上传。
(2)学校接到学生报名信息后,组织人员及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消息等方式通知。
(3)本批次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3日下午6:00;审核结果通知截止时间为7月13日晚上8:00。
(二)城区房产、户籍不一致居民子女报名
(1)7月14日-20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将房产、户籍信息上传至入学服务系统。
上传内容与“两个一致”学生类型基本相同。其中房屋拆迁户上传拆迁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上传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发票等有效凭据;自建房上传房产信息证明(不动产权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户口本及街道、社区两级证明材料。
(2)学校接到学生报名信息后,组织人员及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消息等方式通知。如学校认为有必要,将电话联系家长,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在约定时间来校当面审核。
(3)本批次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下午6:00;审核结果通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晚上8:00。
(三)特殊类型(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报名
(1)7月21日-31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将房产、户籍信息和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传至入学服务系统。
(2)学校接到学生报名信息后,组织人员及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消息等方式通知。
(3)本批次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1日下午6:00;审核结果通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晚上8:00。
四、注意事项:
1.今年我校所有类型学生均在网上报名、审核和录取,请家长事先准备好相关资料图片(正对资料页面拍摄,照片要清晰),根据所属类型按照相应时段上传。
2.请家长上传资料、填写信息时要认真检查,确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准确无误,以免因疏漏造成沟通不畅、审核不通过等情形。
3.家长上传信息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手机短信或报名系统平台消息。若较长时间(一般三日以上)无反馈,可查看系统短信是否被手机设置拦截或打学校招生电话咨询。
4.学生及家长提交的各项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
5.鉴于我校学位紧张,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学校郑重提醒随迁子女慎重选报我校,建议选择城区其他适合学校就读!
6.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公告。
阜阳实验中学
2024年7月4日
来源:阜阳第十五中学官微、阜阳市第十九中学教育集团、阜阳市第一初级中学、阜阳实验中学
编辑:李沛霖
校对:赵 辉
审核:常 明
监制:冉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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