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美沙芬等7月1日起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2024-05-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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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刘旭)5月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其中,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他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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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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