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精神药品目录调整,7月1日起施行
新京报 编辑 白爽
2024-05-07 11:52

新京报讯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

 

一、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二、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编辑 白爽

相关推荐
注意!明年买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有新要求
新京号
注意!明年买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有新要求
新京号
三部门:调整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第一看点
三部门: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第一看点
10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新京号
事关新能源车!重磅公告发布
新京号
注意!明年买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有新要求
新京号
注意!明年买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有新要求
新京号
中方对美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今起正式施行
第一看点
涉及民航铁路客运发票、金融服务 10月起一批新规将施行
第一看点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