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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将联合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 为期7个月
新京报 编辑 陈艳婷
2024-04-26 19:19

新京报讯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4月26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召开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动员部署会,决定自2024年4月底至11月底,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公安经侦数据化实战优势,着力构建保险犯罪领域“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探索完善金融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机制,有效应对当前保险诈骗犯罪新变化新趋势,推动形成行政稽查和刑事打击无缝衔接、一体推进的常态化综合打击整治工作新格局,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牢记责任担当、以高水平安全保障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国家战略大局和金融工作、公安工作全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保险犯罪手段的多样化、变异性和作案主体职业化、团伙化的新特点新趋势,以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更加坚定有力的行动,迅速掀起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猛烈攻势。要突出打击重点、形成对保险诈骗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关注重点领域和新型犯罪手段,凝聚行政稽查和刑事侦查合力,集中力量“破大案、打团伙、断链条、摧网络”。要强化数据支撑、探索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新模式,采用“集中筛查、上下联动、各地自查”相结合方式排查发现、关联串并案件线索,搭建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数据“集结站”。要密切部门协作,创新建立“公安、监管、行业、机构”四位一体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坚持目标导向、切实优化保险领域营商环境,统筹推进专项打击和保险诈骗违法犯罪综合整治。


会议要求,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专项打击。要突出打击重点,针对欺诈风险突出的险种和渠道,组织行业力量集中攻坚。要推动大数据赋能反欺诈工作,深入挖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加强警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要深化工作协同,强化源头治理,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一体提升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工作质效,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据了解,2021年至今,在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协助下,全国公安经侦部门持续开展保险诈骗犯罪打击工作,共计破获保险诈骗案件近2000起,打掉犯罪团伙近600个。


编辑 陈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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