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4月1日起电价调整!细致权威解读来了
大江资讯
2024-04-07 19:00
进入大江资讯阅读更多内容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后带来这些变化

 

↓↓↓

 

1

 

此次调整执行范围涉及哪些人群?

 

本次峰谷分时电价调整,仅涉及工商业用户,不涉及居民用户。

 

2

 

峰谷分时电价调整后,具体有哪些变化?

 

峰谷分时电价调整实施后,峰谷分时时段、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季节性尖峰电价均发生变化。

 

以下为三大具体变化

 

↓↓

 

变化一:峰谷分时时段

 

调整后,每年7月、8月、9月,用电高峰时段为每日16:00—24:00;平段9:00—16:00;低谷时段0:00—9:00。

 

1月、12月,高峰时段为每日15:00—23:00;平段8:00—15:00;低谷时段23:00—次日8:00。

 

其他月份,高峰时段每日为8:00—11:00,16:00—21:00;平段11:00—16: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8:00。

 

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调整变化

 

 

从上图可以看出:

 

1.7月、8月分时时段调整前后无变化;

 

2.峰平谷时长不变,即高峰时段8小时,平段7小时,低谷时段9小时。

 

变化二: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

 

调整后,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61.8%;

 

季节性(1月、7月、8月、9月、12月)高峰电价上浮84.3%;其他月份高峰电价上浮74%。

 

1月、7-9月、12月调整前后对比

 

 

其它月份调整前后对比

 

 

注:

 

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0千伏安以下工商业用户可按年度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变化三:季节性尖峰电价

 

调整后,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

 

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

 

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最后提醒大家

 

合理使用峰谷电的同时

 

也要注意节约用电

 

践行节约低碳的生活方式

 

才能真正省电费哦

 

▍来源:国网安徽电力

 

▍编辑:郭安妮

 

声明: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注大江资讯,设为星标

 

来源:大江资讯
展开全文
全文
0字
您已阅读
%

特别声明:本文为新京报客户端新媒体平台"新京号"作者或机构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新京报的立场及观点。新京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打开新京报APP 阅读更多精彩资讯
相关推荐
《关于新冠疫情防控与病毒溯源的中方行动和立场》全文发布
第一看点
2025年,北大社有哪些值得期待的书!?
新京号
储能如何平抑供需两端的电价差—零碳研究院碳报(第九十七期)
财经
碳价上涨能否加快我国能源转型——零碳研究院碳报(第九十六期)
财经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