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阳市图书馆发布公告
免押金办理读者证
为深化全民阅读,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切实惠民便民,营造“书香阜阳”的浓厚社会氛围,阜阳市图书馆即日起实行免押金办理读者证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实施时间:
自2024年3月1日起,长期有效。
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一:
市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
(阜阳市颍州区府前路98号)
办理时间:
周二至周日9:00-18:00(每周一闭馆)
地点二:
市街区景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自助办证机
办理时间: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8:00
实施细则:
(一)未办理过阜阳市图书馆读者证的市民,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信息办理免押金读者证,具体办法请参考“阜阳市图书馆免押金办证指南”。
(二)读者原持有的各类型读者证可继续使用,并于2024年3月1日起办理退押金手续。退押金实施办法如下:
1、退押金对象为持有带押金读者证的读者,读者证内无逾期文献,即可申请办理押金退还;如有图书丢失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申请退押金。
2、退押金方式:请携带相关证件至市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填写“读者退押金登记表”。
成人读者证:需携带持证读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读者证到馆办理。
少儿读者证(14岁以下):须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并携带持证少儿读者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少儿读者证到馆办理。
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读者证原件、持证读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至我馆一楼总服务台办理。
3、押金退还途径:办证时使用现金支付方式的,退还原缴纳金额;办证时使用电子支付方式,根据阜阳市图书馆办证指南约定,将扣除5‰(千分之五)的金融手续费。
4、注意事项:
办理押金退还后,原读者证可继续使用,权限不变;我馆拟推出借阅信用联网、借阅积分激励等举措,请读者自觉遵守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按时还书,建立良好的个人借阅信誉。
咨询电话:0558-2265113
来源:阜阳市图书馆
编辑:郭晓雅
校对:赵 辉
审核:李沛霖
责编:常 明
监制:冉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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