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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租金将首次纳入监管,租客可查询监管账户余额
新京报 记者 张晓兰 编辑 武新
2024-02-27 12:01

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2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首次拟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其中提到,对于单次收取超3个月租金的住房租赁企业,需将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且租客可自行查询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


据悉,此次政策中,押金托管、租金监管思路均严格落实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六条关于押金托管、租金监管的相关工作要求。《意见稿》规定,住房租赁企业收取的押金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的第三方押金托管账户托管;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三个月租金的,对超过三个月租金以外的部分实施监管,按月将租金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


此外,《意见稿》明确,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北京市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账户管理。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公开招标选定从事押金托管、租金监管业务的银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中介协会共同建立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系统;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中标商业银行中开设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专用账户,并将账户信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


编辑 武新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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