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社会保障评论》2023年第1期
作者:高静华,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
摘 要:现代慈善事业发展蕴涵着传统慈善文化的底色,慈善事业发展程度折射出慈善文化持久的影响力。中华慈善文化以家为起点向外扩散,家由此成为了行善的逻辑起点,是爱与善最先生发的地方,也是亲亲而泛众的源头。中华慈善文化的逻辑谱系为“家在前、国在后,中间强调个人和社会”,体现的是一种家族关怀和家国情怀,背后蕴含着个人“修齐治平”“成王成圣”的人生理想与价值追求。其鲜明特色表现为:以儒家“仁爱”思想为主导;以宗法血缘关系为伦理基础;遵循亲疏远近与特殊信任原则;偏好直接捐赠的慈善模式;官办慈善与民间慈善长期并存;在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向善中有巨大价值。文化的多样性决定着慈善发展模式的多样性,中华慈善文化形塑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中国式慈善的现代化绝非是走向西方化,而是要以传统文化为支撑,理性建构符合国情和时代发展需要的慈善事业。
关键词:慈善文化;慈善伦理;慈善事业;现代慈善
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民族、地域与历史阶段所形成的文化具有差异性。慈善文化作为一个历史的概念,具有文化的一般特性,即具有民族性、地域性和动态性的特征,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慈善文化。受制于所处的社会经济与政治的影响,中华慈善文化的发展同样具有连续性与历史继承性,表现为不同的内容或形式,同时又服务于时代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变化。
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有乐善好施、扶危济困、重义轻利、尊老爱幼、扶弱助残的传统美德,这些美德在中华大地上世代传扬、经久不衰,体现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慈善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慈善文化是慈善事业发展的灵魂与动力源。世界上几乎每一种文化都把慈善作为基本道德规范和文化内容,表明自己对慈善活动的积极认同,一个国家慈善事业发展的历史与实践离不开文化的塑造。那么,何为“慈善文化”?中华慈善文化的特色是什么?如何形塑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对当代中国慈善事业的价值引领、发展方向有何意义?本研究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三、中华慈善文化的鲜明特色
(一)慈善思想:以儒家“仁爱”思想为主导
中华传统慈善文化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它扎根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深厚基础之上。在所有思想渊源中,儒家文化对慈善事业的影响最为深远,使中华慈善文化呈现出以儒家“仁爱”思想为主导的鲜明特色。古代先哲们从人性善恶与道德规范的角度对中华慈善文化之核心要义“仁”进行了丰富的阐述,记载和论述先秦时期中国的礼制、礼意与修身作人准则的儒家典籍《礼记·礼运》中曰“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论语》明确提出了孔子的“仁者爱人”之说,要求君子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素养。孔子之后的诸子贤哲也对“仁爱”进行了论说,最著名的当属孟子的“性善说”“四端说”。孟子认为,教育和环境可以培养人的善端,发展出仁义圣善之德,“人皆可以为尧舜”,这种人性论观点对中华传统慈善文化影响深远。他还提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的理想社会,描述了我国古代家庭、邻里、朋友相亲相助的和睦景象,是中华民族互助文化的具体体现。此外,“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儒家经典思想在中国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无论对于个人还是整个社会,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于个人而言,运用同理心将爱与温情扩展到其他人身上,是一条提升自身品格之路;于社会而言,用“缘情入理”的方法建设的一套伦理道德规范,彰显了“推己及人”的精神。此外,王阳明的“良知说”、钱穆的“中国传统文化之人文精神、人道精神、德性精神”所饱含的慈善思想,均是研究中华传统慈善文化的深厚土壤。
除儒家思想学说外,墨子“兼爱说”之“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庄子·外篇·天地》记载的“爱人利物之谓仁”(爱天下人、利于万物,叫作仁),《韩非子·解老》记载的“仁者,谓其中心欣然爱人也”(从心底里快乐的爱人)对中华慈善文化的塑造同样具有积极的影响。可以说中国很早就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慈善文化体系,并把它当作人们修身养性、践行美德和规范行为的标准。
此外,我们不可忽视“善恶文化”与“报文化”对中华传统慈善文化的影响力。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国文化语境中善恶文化和“五伦”关系影响着人们的报恩与报答行为,还使与佛教“业报”相关联的善举经常发生。例如,佛教的慈悲观念与因果报应说。二是乡村信仰文化融合了传统的儒释道思想、原始宗教、祖先崇拜和地方神灵信仰等,其中蕴含许多与慈善有关的信仰观念,如慈航普渡、善恶报应、积德行善等。许多慈善活动依托祠堂、庙宇等信仰空间来开展,借助这些公共文化空间背后的信仰力量,强化人们的血缘、地缘和神缘认同,以此激发人们的慈善参与热情。三是中国人讲究“恩有源、惠有主”“知恩图报”,人们习惯性的认为“好人有好报”。因此,“报”有两层含义,一是“报答”,指个体对他人帮助的感恩回馈行为,对国家和社会的感激感恩行为。二是佛教思想的“报应”,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影响着人们的善恶选择和慈善行为。
综上,中华慈善文化虽然融合了佛教的善恶报应、慈悲观与劝善思想与道家的禁恶扬善主张,并在明清时期和近代渐渐融入了基督教文化的“博爱”“布施”“救赎”“人道”等慈善思想观念,但深受儒家伦理观念的影响,呈现出以儒家“仁爱”思想为主导的鲜明特色,儒家思想与慈善文化的连接可谓最为紧密。
(二)慈善伦理: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
中华传统慈善伦理主张亲疏有别、爱有差等,重视血缘性的家庭、亲族间广泛而自然的纵横联系以及亲族的利益、关系,成为了人们行善的基本遵循。因此,中国的慈善伦理以宗法血缘关系或者家族宗法关系为基础,使我国民间慈善的形态多以家族慈善为主(指家族成员之间的互助帮扶行为,非现代意义上的“家族慈善”),国人行善的逻辑顺序表现为由近及远,逻辑进路是推己及人,传统慈善文化由此呈现出了爱有差等、由亲及疏、差序格局的基本特征。形成这种慈善伦理的根本原因是我国长期处于小农社会的经济结构中,慈善伦理规范需要与一家一户的自然经济生产方式相适应,作为熟人社会的产物,必然明显地打着血缘、族缘、地缘、乡缘的印记。
有学者认为慈善在传统文化中有着由“家”及“国”的宗法内涵,家国模式是儒家道德概貌的反映,家国理念往往造就了只知有家而不知有国的行为逻辑,这种观点虽然肯定了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以家庭、家族为基础的血缘组织不仅没有解体,而且作为国家经济、组织中的基本体制,一直在影响着人们的慈善行为。但是忽略了捍卫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士文化”及“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文化,在民族危难之际对激发人们慷慨救国的家国情怀所发挥的巨大作用。毕竟在古代宗法社会中,“家国一体”关系的本质是“忠孝一体”,忠孝作为一种道德范畴,本身就在影响、促进以及约束人们的慈善行为。
(三)慈善行为:遵循亲疏远近与特殊信任原则
中国人的仁爱与慈善行为具有浓厚的家族特征,通常情况先限于与自己关系亲近的人或者家族内部,基本遵循着“亲疏远近”的原则。差序格局、爱有差等导致熟人慈善行为经常发生,成为了我国慈善捐赠的一个突出特点。相较于陌生人,中国人倾向于信任与自己有私人关系(朋友关系、亲戚关系、老乡关系、同事关系)的他人,而不信任没有关系的外人,这使得大量善款首先流向熟人而不是陌生人。这是因为中国人的乡土文化、睦邻友好、造福乡梓、衣锦还乡、光宗耀祖的观念根深蒂固,得到亲友的尊重、乡民的认可对老百姓的慈善行为有重要激励作用。“与让我捐款的人关系亲近”“捐赠让我与关心的人有联系”“捐款让我与社区更加紧密”显著影响公众的捐赠行为。很多人在发达之后回报社会、感恩母校、回报帮助过他们的人,受资助的人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报恩均是传统文化在现实中的强烈反应。这种熟人之间的信任逻辑也在影响着网络慈善的发展,研究表明,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传统的慈善募捐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熟人之间通过线下筹款反而会收到更多的慈善捐助。另外,相较于民间发起的慈善机构和具有国际背景的慈善机构,国人倾向于更加信任具有官方背景的慈善机构和群团组织,本质上也是特殊信任在起作用。
(四)慈善偏好:直接捐赠依然有强大的生命力
在慈善的行为偏好方面,除了遵循亲疏远近与特殊信任原则外,相较于通过慈善组织捐赠,国人更偏好向受益人直接捐赠的慈善模式。在中国几千年的乡土社会中,存在大量直接帮助受助人的情形。中国家喻户晓的品牌慈善项目“希望工程”之所以如此成功,就是因为一对一的慈善模式契合了国人的捐赠习惯。尽管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慈善组织的设立使捐赠人与受益人分离,减少了恩赐的色彩,促使助人行为从慈悲走向正义,但现实中仍然存在照顾老家的五保户、捐赠不要免税、直接帮助的普遍现象。即便是如今流行的社区慈善和网络慈善,同样体现着过去乐善好施、积德行善的文化底色,只不过是行善的方式借助了现代化的工具和手段而已。这与欧美国家普遍流行的不特定受益人的慈善截然不同,应当属于中国特色的慈善现象。根据笔者的一项调查,中国人的非正式慈善捐赠非常盛行,熟人慈善反映了特殊信任文化对人们捐赠动机和行为的深刻影响。如果我们不正视自己的传统,刻意追求不特定受益人的公益行为而忽略在民间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直接捐赠,那么大量存在和发生在熟人之间的帮助行为和社区互助行为将会失去生命力,一定不利于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发展。当然,这并不是倡导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为特定个体开展募捐活动,也不是否认通过向慈善组织捐款开展慈善活动,而是尊重和正视中国特色的慈善实践,保持多元和包容的慈善文化,让慈善因多元变得更加丰富和美好。
(五)慈善主体:官办慈善与民间慈善长期并存
从慈善事业发展的主体来看,中华传统慈善文化的一大特色是具有官方背景的慈善与民间慈善长期并存,政府在慈善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表现在:在古代,官办的社会救济与民间宗族慈善和家族慈善多元并举,共同构成传统慈善救助与福利体系。古代执政者通常把爱民的慈善关怀纳入其政治实践中,把它当作重视民本、惠施仁政、维护国家稳定的工具。与此同时,民间慈善与家族保障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政府允许和鼓励民间兴办“宗族慈善事业”,形成了乡贤、士绅积极组织和参与民间慈善的局面。而到了近现代,政府会运用公权力创办许多官方慈善组织,动员社会各界为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积极捐款,有时还对慈善事业的运行进行干预。不过到了现代社会,随着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政府成为了最重要的福利责任主体,而民间慈善不过是政府保障的补充而已。
具有官方背景的慈善长期盛行,缘于古代社会的历代统治者深受儒家政治思想的影响。“重民、贵民、安民、恤民、爱民”的民本思想促使政府通过实行大规模的灾荒救助制度、设立官办的救助机构、实施善政等措施践行其政治主张,这既是政府爱民的表现,也是其应尽的道德责任。虽然官办慈善是我国文化传统和政治态势下的特殊产物,但在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中,政府需要找准自己的定位,成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和支持者,使政府保障与民间慈善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六)慈善价值: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向善
从慈善的社会价值来看,中华传统慈善文化的另一特色是在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向善中具有独特作用。慈善的道德理念一直以一种潜意识的方式存在于我们的文化积淀之中,是激励国人崇德向善的精神力量。慈善行为是慈善主体基于道德观念而发生的道德实践,其本质是一项道德事业,通过慈善事业的发展可以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以德治国在中国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我们所熟知的“君子”一词被赋予了强烈的道德属性,历代文人士大夫皆以君子之道作为自身的道德行为规范,对其慈善品行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儒家思想的核心“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仁”既是伦理道德的最高标准,也是“圣人治世”和“贤能政治”的理论基础。儒家对道德教化功能的强调与重视,根本目的是让老百姓看到统治者的“圣明”“仁政”,进而产生感恩戴德的色彩,发自内心的“忠君”,并形成强烈的道德认同。儒家思想在道德价值排序中,也将道德置于功利之前。这种“以义取利”“以利济世”“重义轻利”的思想必然要求道德主体确立强烈的社会的责任感。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儒商如子贡、胡雪岩、张謇等人,既是成功的商人,又是发挥道德引领或感召功能的大慈善家。普通老百姓则将自己的善行与福报结合,认同积德行善、好人有好报,皆是把慈善当成是一种道德积累的手段。另外,中国慈善救济的伦理传统倡导“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认为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否则将影响对受助者的道德评价与人格培养。民国时期的大慈善家熊希龄先生提出“重人道、轻名利、尽义务”的慈善观,强调“既救人之命,又救人之心”,要求接受慈善救助的受惠者能够回馈社会,成为有道德的人。现代社会依然强调慈善对道德建设的作用,将慈善看作一种道德实践活动,慈善事业是弘扬互助友爱精神和建设积极向上的伦理道德的最好途径与方式,对促进精神共同富裕、提升社会价值、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空间是无限的。因此,我们要重视慈善褒奖对激发国人行善的激励作用,建立从国家到乡镇一级的多层级、多元化社会褒奖机制,以表彰、宣传人们在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领域的突出贡献。通过完善慈善褒奖机制,树立慈善楷模,弘扬社会正能量,形成全民崇善、扬善、向善的良好风尚,进而提升慈善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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