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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企业因拒收现金被处罚 5年来北京已累计罚款超300万元
新京报 记者 姜樊 编辑 宋钰婷
2023-12-08 20:48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姜樊)12月8日,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发布公告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怀柔支公司、北京达世行世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均因拒收现金“吃下”罚单,这两家公司相关负责人亦收到罚单。


根据相关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怀柔支公司被处以警告处罚、并处罚款19万元。时任该公司农村业务部团队经理的解某影亦被予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处罚。


北京达世行世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则被处以警告处罚、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该维修站站长的安某锋被处以警告处罚,并处罚款1万元。


拒收现金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现金。


人民银行北京分行相关数据显示,自2018年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开展以来,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先后对20家涉及公共服务、民生及公众关注度较高、影响范围大的拒收现金违法主体给予了经济处罚,累计罚款304万元。被处罚单位涉及保险、购物、餐饮、娱乐、停车场、旅游景区、交通出行、卫生医疗等多个行业场景,起到了较强的震慑作用,拒收现金问题得到了较大改善。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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