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热问|恋爱期间被“送首付”购房,如何避免损失?
新京报 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2023-09-23 14:55

近日,河北省的韩丽(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身边一个姐妹林茜(化名)收到男朋友送的一套房子,男方只是表面告知林茜已经为其交了首付款,购房手续全部写了林茜的名字,将来的房贷全部由林茜去偿还。韩丽说,如今两人分手,林茜才怀疑这原来是一个卖房的套路,首付款数目很低,男方此举实则为了卖房,目的就是为了获取这部分贷款。

对此,韩丽想知道,如果遇到此类被“送首付”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解答:

对于韩丽提出的问题,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戴金花律师表示,在房地产市场交易中,确实曾出现过上述类似事件,男方既以出手大方表现其对女方的“感情”,又达到了卖房的目的。从表面上来看,这种行为属于赠与,法律尊重双方意思自治原则。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赠与”一方涉嫌诈骗,很难破解这种“赠房套路”。

戴金花律师介绍,这种“赠房套路”类似于高评高贷式“0首付”购房,即先把房子的评估价格做高,从而获得高于房屋价格更多的贷款,用做高的金额来当首付使用,就等于不需要自己掏钱支付首付,全额贷款买房。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属于开发商与银行或中介机构“里应外合”的高评高贷式“0首付”售房行为,此类操作就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住建部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戴金花律师提醒,在谈恋爱期间,要理性谨慎收受对方“赠与”,尽量保存一些证据。比如,可以搜集所“赠与”房产的交易过程证据,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及时挽回损失。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赵琳

相关推荐
新闻8点见丨冰雹砸车后怎么理赔;车辆桥下躲冰雹致拥堵引热议
时事
商场免费停车、影院临时过夜……北京极端大风中的温情与互助
时事
气象预警专家杨继国:预警信息要让公众收得到、看得懂、会应用
时事
“内推”“直签”能进央企国企?一线法官提醒毕业生警惕招聘陷阱
教育
新闻8点见丨“迎春第一花”绽放!北京市属公园蜡梅迎来观赏期
时事
同居财产分割、离婚时房产归属……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出台
第一看点
2024,走入世界“不确定”的深处
文化
新京报联合北京消协发布“双11”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报告
科技
与前任的“毛孩子”争夺战
时事
新闻8点见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
时事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