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玲玲在新闻通报会上介绍,2020年1月至2023年5月,北京市各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25件。在近三年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近七成毒品犯罪交易依托互联网实施。
网络交易手段更加隐蔽,案件查处难度加大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毒品犯罪呈现“网上网下交织、线上线下同步”的态势。孙玲玲介绍,北京法院近三年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近七成毒品犯罪交易依托互联网实施,交易联络、毒资支付、毒品交付网络化,采用“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较为普遍,毒品交易“人、钱、毒分离”特征明显,犯罪手段更加隐蔽,证据收集和案件查处难度进一步加大。
北京高院当天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显示,2021年6月至7月,林某通过网络从马来西亚购买可疑液体25瓶,共计200.89g,并通过国际快递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经鉴定,上述可疑液体中均含有毒品成分γ-羟丁酸(GHB)。林某于2021年7月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明知是毒品而寄递进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考虑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以被告人林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林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北京高院指出,这是一起采取“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非接触手段实施的毒品犯罪案件。林某通过网络向上家约购毒品,并通过支付宝向对方支付毒资,最后使用虚假姓名通过国际物流快递渠道收货。之后,林某在其推特账户发布所购毒品信息,通过微信群组销售,并使用虚假身份邮寄毒品。且网上交易过程中使用密语、隐语交流,交易完成后删除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作案手段隐蔽,加大了侦查取证的难度。
毒品犯罪总体得到有效遏制,涉案毒品种类多元化
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2020年,北京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13件,较2019年下降53%;2021年审结430件,与2020年基本持平;2022年审结203件,较2021年下降52.7%;2023年1-5月审结79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9.4%。“毒品犯罪总体得到有效遏制,禁毒斗争形势整体向好。”孙玲玲指出。
但同时,涉案毒品种类趋向多元化。“相对于大麻、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氯胺酮、合成大麻素、卡芬太尼等新精神活性物质不断攀升,呈现一、二、三代毒品叠加交织的局面。”孙玲玲指出,新精神活性物质种类繁多,毒理作用比传统毒品更加强烈,具有很强的成瘾性,而且经常被伪装成电子烟、邮票、糖果、巧克力、饮料等,迷惑性更强,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当前,我国境内和境外毒品问题、传统和新型毒品危害、网上和网下毒品犯罪相互交织,毒品犯罪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人民法院禁毒工作仍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孙玲玲表示,北京法院将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化瓦解犯罪分子,预防减少毒品犯罪。同时,坚决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不因坚持从严打击而放松对案件质量的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毒品犯罪证据收集审查的相关要求,确保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质量。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白爽 校对 刘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