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界首人注意啦
你家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来了
怎么收费、收多少
界小布带你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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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界首市城区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征收方式
采取“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随水费征收,按不同的征收类别和折算系数计费方式按月收取,实行自行申报、委托代征和委托代收等征收方式。
征收标准
(一)生活用水类
城区居民:0.3元/吨·月。
(二)行政事业用水类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0.6元/吨·月;
2、学校及社会福利单位:0.3元/吨·月;
3、医院:0.6元/吨·月。
(三)经营用水类
1、足浴洗浴洗车:0.2元/吨·月;
2、游泳馆:0.1元/吨·月;
3、餐饮业:1.0元/吨·月;
4、一般经营户(含宾馆、茶座、影视厅、球馆等):0.6元/吨·月;
5、集贸市场(含水果专营店、销售种类含果蔬的超市等):1.0元/吨·月。
(四)工业企业用水类
工业生产单位:0.3元/吨·月;使用地下水的0.1元/吨·月。
(五)其他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
1、建筑施工单位: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0.04%征收。
2、因客观原因无法随水费征收的产生生活垃圾的经营户:
(1)流动经营户:10元/月;
(2)固定场所经营户:按面积征收,1.0元/㎡·月。
征收管理
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确保及时足额入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减免政策
(一)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以及残疾人、革命烈士遗属实行减半征收政策,缴纳水费时,向自来水公司出示相关证件手续即可。
(二)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对缴费对象按照0.1元/吨·月标准减收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费用。
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来源:界首市人民政府网
值班编辑:李梦宇
审核:刘芳 监制:孙涛
主办:界首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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