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记者沙雪良)1月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北京迄今已有6个区被命名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在这六个区之外,北京市已有至少七个区发布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实施方案。
六个区获命名“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1月4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刊发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其中,北京市东城区、通州区、延庆区等三个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北京市有四个项目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打造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丰台样本’”“北京市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监管创新的‘石景山模式’”“北京市顺义区:‘2+1’创新模式带行政调解迈入快车道”“北京市密云区: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自2019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发布一批。此前,在2021年4月公布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中,北京市已有三个区、两个项目获得命名。其中,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是海淀区、西城区、朝阳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是北京市通州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北京市平谷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三协同执法链机制)。
截至目前,北京市已有东城、西城、朝阳、海淀、通州、延庆等六个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至少七个区发布创建实施方案
此前,北京市委市政府于2021年11月印发《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力争60%以上的区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命名,更多项目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北京市有16个区,六成以上的区获得命名,即表示要有10个或以上的区获得命名。这意味着,要完成上述目标,在2023年和2025年两届评比中,北京市须确保共至少有4个区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的命名。
记者注意到,自2021年12月以来,北京市已有平谷区、大兴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昌平区、顺义区、密云区先后发布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实施方案。
另据了解,北京市还有其他的区即将推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实施方案。
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中,共有一级指标十项、二级指标34项、三级指标百余项。其中,一级指标包括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附加项等。
中央依法治国办表示,上述指标体系作为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评估标准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指引,使法治政府建设更加可量化、可证明、可比较并与时俱进。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分值、权重和评测方式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专家研究确定。
编辑 陈静
校对 李立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