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防止卷钱跑路,十三部门要求非学科培训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五千元
新京报 记者 冯琪 编辑 缪晨霞
2022-12-30 07:59
要解决“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关键是要把培训预收费管住。
新京报讯(记者冯琪)12月29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非学科类培训日常运营做出规范,包括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不得晚于21:00;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等。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将非学科类培训的合理定价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其中强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实行明码标价和信息公开。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根据培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控制调价频率和幅度,并向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建立价格调控区间、发布平均培训成本数据等方式,引导培训机构合理定价。
 
“通过加强价格管理,防止非学科类培训出现价格过快上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降低家长经济负担。”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指出。
 
同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意见》也有做出专门部署。上述负责人指出,要解决“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关键是要把培训预收费管住。因此,《意见》要求培训机构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这样就可以极大程度地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问题。同时,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改变校外培训“先收费后培训”的运营习惯。
 
关于培训机构的收费时长或金额,此前已有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要求,线上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这些政策要求均在《意见》中得以重申。
 
同时,在一次性收费的金额方面,参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单张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预付凭证)限额5000元的规定,综合考虑家长支付能力、机构运营成本、资金安全风险,《意见》新增了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防止一次性收费过多增加资金风险和家长负担,最大限度避免隐患发生,维护家长利益。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杨许丽

来阅读我的更多文章吧
冯琪
新京报记者
记者主页
相关推荐
重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条例全文)
新京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新京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新京号
重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条例全文)
新京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第一看点
破解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预付式消费痛点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第一看点
家长注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报名提醒
新京号
机构倒闭退费难、合同解约争议多,选择留学服务如何避坑?
教育
山东省教育厅重要提醒
新京号
“AI自习室”是风口还是噱头?专家:智能化程度与有效性存疑
教育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