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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公租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出售比例不超过总量20%
新京报 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2022-11-07 15:50
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11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满足住房保障家庭的多样化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制,促进住房保障可持续运行,六安市住房保障领导组办公室起草了《六安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至12月4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确保公租房持有数量、满足保障需求的情况下,市城投公司按照规定向市住建局提出公租房出售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向承租人出售。购买人可购买全部产权,也可以购买部分产权。出售比例控制在公租房总量的20%以内。

在租赁补贴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公租房保障的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家庭成员(含申请人,且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在城区范围内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含)人均15平方米,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在六安市范围内未享受住房保障。对于符合条件的公租房保障群体优先提供实物保障,在实物保障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可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

编辑 武新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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