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记者吴为)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在记者会上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这十年,国家立法工作交出的成绩单。
杨合庆介绍,这十年,国家立法工作呈现出任务重、覆盖广、节奏快、质量高的显著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以良法保障善治、促进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杨合庆介绍了几个方面的成绩。他首先提到,通过宪法修正案设立宪法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提高到了新水平。
编纂民法典,国家安全、卫生健康、公共文化等重要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相继制定出台,生态环境、教育科技等领域的法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改完善,网络数据、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填补立法空白取得突破,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取得显著的进展。
杨合庆说,统筹运用立、改、废、释、纂等多种立法形式,发挥这些不同立法形式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作用。
同时,立法生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确保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起草、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都能够听到来自人民群众、来自基层的声音。
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顺畅高效,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完成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项目,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编制立法规划、立法工作计划、专项立法工作计划,加强立法统筹,建立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重要法律草案的制度,完善立法项目征集论证,立法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律草案通过前评估等制度,推进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据他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今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69件,修改法律237件次,作出法律解释9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次,现行有效法律292件。
“用一句话来说,经过这十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协同性不断增强。”杨合庆说。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赵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