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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举措助企纾困 企业因疫情等经营困难可自主决定歇业
新京报 记者 叶红梅 陶冉 编辑 陈静
2022-08-17 16:22
对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时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免予相关行政处罚。

新京报讯(见习记者叶红梅)近日,北京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在今天上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邓慧敏表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实施系列纾困惠企举措,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审批许可服务、营造宽松环境,帮扶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其中,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因受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经营困难的,可自主决定歇业。

 

8月17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举办新闻发布会,就系列纾困惠企举措进行说明。  新京报记者 陶冉 摄


据介绍,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北京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特色经营活动自主公示改革,实现经营范围规范化和企业宣传个性化的有机结合。将科技、文化、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等行业纳入首批试点范围,市场主体可自行在“e窗通”服务平台“自主公示”专栏点选经营范围规范条目项下的特色经营活动,点选内容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公示,帮助市场主体充分展示个性化产品、推广特色服务和宣传品牌特色。

 

邓慧敏介绍,疫情期间为保障餐饮类企业顺利开业经营,针对企业办理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但无法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况,推出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服务。针对许可证到期、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延期的情况,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按照风险可控、分类施策的原则,推出许可证顺延服务。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邓慧敏。  新京报记者 陶冉 摄


据悉,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因受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而出现经营困难的,可自主决定歇业。歇业期间,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不视为违法行为。企业可通过“e窗通”平台或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备案申请书和承诺书,登记机关即时将市场主体调整为“歇业”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届满前,市场主体可随时申请恢复经营;歇业期限届满,视为自动恢复经营,无需另行申请。同时,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信息推送至北京市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市场主体无需向税务等部门另行报告歇业信息。

 

“为解决疫情期间市场主体无法按时年报或暂时失联等情况,我们通过免予相关行政处罚、采取审慎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措施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更快速地恢复正常经营。”邓慧敏表示。据了解,对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时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免予相关行政处罚。市场主体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即可不予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编辑 陈静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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