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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新起受审,被控受贿1.55亿余元
新京报 编辑 李京统
2022-07-14 17:29
2006年至2021年,张新起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5亿余元。
据江苏省南京市中院消息,7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受贿一案。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新起利用担任中共潍坊市委副书记、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潍坊市委书记,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1年,张新起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5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新起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新起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新起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去年8月1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张新起被开除党籍。
经查,张新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大肆从事营利活动;胆大妄为,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新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新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去年2月2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张新起被查。

据官方简历,张新起生于1956年8月,曾任潍坊市市长、潍坊市委书记、青岛市市长等职。2017年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2018年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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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开除党籍当天,8月17日上午,山东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给予张新起开除党籍处分的通知》,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一定深刻汲取教训,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认为,张新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中央决定给予张新起开除党籍处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再次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为镜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防“七个有之”,带头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严”和“实”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省委常委同志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严于律己,又要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8月23日上午,山东省政府党组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给予张新起开除党籍处分的通知》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持之以恒推动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认为,张新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中央决定给予张新起开除党籍处分,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腐败分子零容忍的坚强意志。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扎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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