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禁止进行金融类欺诈营销宣传
证券时报
2022-07-13 15:20

据证券时报消息,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公众号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关于金融类违规营销内容的规范》指出,禁止进行金融类欺诈营销宣传。微信公众帐号发布的内容中,禁止高收益理财欺诈内容,如推广不正常的高回报理财产品或导流欺诈项目。其中的“导流欺诈项目”通常表现为未明确日化或年化收益,但通过可疑的引导性内容,诱导用户添加个人微信或外链推广高收益理财产品。微信公众帐号发布的内容中,禁止有偿荐股类欺诈:以有偿荐股为名,从事欺骗用户跟随掮客购买股票的行为。微信公众帐号发布的内容中,禁止以其他新型概念进行欺诈,例如以共享经济、物联网、虚拟币等名义来宣传可以致富、内容夸大描述,易导致用户损失的。


编辑 赵熹

来源:证券时报
相关推荐
打造人设、伪造战绩、跨平台导流,起底伪财经“大V”收割流水线
第一看点
“被洗脑”买课买设备,老人学配音花万元只挣了50元
新京号
抖音、微信最新发布 聚焦AI侵权与客服诈骗
新京号
有的扮演“热心网友” 有的假冒“上岸同学” 央国企求职“避雷帖”里藏着“雷”
新京号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新京号
代拍平台“组团”抢票被判赔37万余元,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时事
八部门发布新规严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第一看点
谁在“收割”投资者焦虑——起底自媒体荐股乱象
新京号
【政策解读】中央社会工作部公布志愿服务领域7个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新京号
蹭马斯克热度被罚1300万,上市公司莫搞投机式炒作 | 快评
观点

新京报报料邮箱:82708677@bjnews.com.cn